新華社北京6月13日電(記者毛曉梅、王文帥)在汶川地震發生一個月後,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率先面向全國推出“附加重大自然災害意外傷害保險”,專保因地震、泥石流、滑坡、洪水、海嘯、颱風6大自然災害所致人身意外。
雖然人身保險條款中,一般也並不將地震、洪水、颱風等自然災害設為“免責”,但此次專門針對6種重大自然災害風險推出一個意外險産品,意義何在?對此,中國人壽總裁萬峰表示,推出這麼一個産品,是該公司作為我國大型骨幹保險企業,在推動以市場化手段轉移自然災害風險方面所做的嘗試。“産品推出後,公司將在重點地區進行重點投放並做好跟蹤研究,努力為行業探索自然災害風險保障機制積累經驗。”
萬峰説:“面對重大災害損失,保險行業所做的、能做的還遠遠不夠,特別是在這次地震災害中凸現出來的一些現象值得深思。”他談到,此次地震賠付中,截至目前確定有1.3萬餘受災客戶將獲得中國人壽的賠款,從保戶數目看此次保險的覆蓋面不算太低,但由於當地居民投保的保額卻都不高,保障很不充分,中國人壽預計總賠付不超過10億元。這個金額相對是比較小的。
記者了解,中國人壽緊急開發的“附加重大自然災害意外傷害保險”有4大特點:一是涵蓋的重災範圍廣,6種必保災害均是在我國發生率高、災害影響範圍廣、損失較大的自然災害;二是保險責任較全面,身故和殘疾保險責任均包含,易於理解,手續簡便;三是充分考慮各地區群眾的支付能力,基礎費率僅為萬分之六點五,即投保10萬元保額的該産品所交保費為65元,而意外險産品的平均費率水平為千分之二;四是條款設計從災區實際出發,努力維護受災群眾的利益。如增加續保交費寬限期為60天;在颱風責任的界定上,規定只要“中心附近最大風力達到8級或以上的熱帶氣旋”均可賠。
當然,作為附加於主險産品的“附加險”,人們須先投保了中國人壽指定的人身險主險産品,才能再投保重大自然災害意外險,即相當於在原有主險的基礎上又增加了6種重大自然災害保障。
此外,據悉,儘管重大自然災害發生的概率不高,但一旦發生其破壞影響的深度卻很大,中國人壽為此將考慮與再保險公司協商分保問題,在國際市場上分散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