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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辦:災區恢復重建優惠政策的執行要接受監督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6月20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6月20日電(記者陳菲)國務院法制辦農業資源環保法制司副司長左力,20日在中國政府網與網友進行在線交流時表示,恢復重建優惠政策和扶持措施的執行要接受社會監督。

    在回答網友關於“災區重建優惠政策和扶持措施”的提問時,左力説,重建當然是非常需要政府有關政策支持的。在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條例的起草過程中,考慮到這方面需要特別的規定,因此用專章對資金的籌集和政策扶持進行了規定,主要體現在條例的第六章。

    一是支持災區人民自力更生,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減免相關費用以及提供財政貼息、以工代賑等方式,支持災區人民儘快恢復生産、重建家園。

    二是加大國家直接投入。國家設立專門基金,專門用於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在安排建設資金時,條例明確規定要優先考慮地震災區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以及關係國家安全的重點工程設施。對於因地震導致家庭困難的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政府給予生活補貼。

    三是動員社會力量參與。除了鼓勵社會各方面通過捐贈、投資等方式捐贈外,條例還明確要求非地震災區的地方政府採取對口支援的形式參與重建。

    “對於這些政策,條例中已經作出了規定,下一步就是如何來不折不扣地執行的問題。”左力説。

    對此,左力表示,一方面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要制定相關配套措施,將相關政策進一步細化;另一方面在監督機制上需要全方位的監督,相關政策要公開,工作程序要規範,政府要通過各種監督形式加強監督,特別重要的一點還是要接受社會的監督,如何使這些資金和優惠政策用到刀刃上,使優惠措施真正惠及受災群眾。

法制辦:出臺條例為普遍適用的災後恢復重建立法積累經驗

    新華社北京6月20日電(記者陳菲)國務院法制辦農業資源環保法制司副司長左力,20日在中國政府網與網友進行在線交流時表示,針對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專門制定一部行政法規,主要考慮到兩點。

    “一是要增強條例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來切實解決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中的一些實際問題;二是為今後普遍適用的災後恢復重建立法提供實踐基礎和積累經驗。”左力説。

    左力説,現在抗震救災工作已經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工作正在展開。考慮到這次恢復重建時間非常緊,任務很重,涉及面很廣,涉及的行業也很多,很多事情都需要統籌協調、科學安排。因此,為了保證恢復重建工作的順利進行,做到質量與效率、眼前與長遠的協調統一,實現依法科學重建,因此需要制定一部行政法規。

    據介紹,目前,我國防災救災方面主要有5部法律、9部行政法規。法律包括:突發事件應對法、防震減災法、防洪法、防沙治沙法、氣象法等。行政法規包括: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地震預報管理條例、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條例、地震監測管理條例、地質災害防治條例、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條例、防汛條例、蓄滯洪區運用補償暫行辦法,以及剛剛公佈的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條例等。

    “對於暴露出來的一些問題,通過修改相關法律法規予以完善,這也需要進一步總結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包括這次恢復重建中暴露出來的一些問題。在下一步修改相關的法律以及行政法規過程中,將會考慮到這方面的問題。”左力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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