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6月25日電(記者羅宇凡、李興文)2008年高等院校招生工作即將開始,江西省7部門近日聯合出臺意見,確保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嚴禁與招生錄取挂鉤的亂收費行為。
江西省2008年提前本科網上填報志願已于6月13日8時開始。為保證今年高校招生順利進行,杜絕教育亂收費現象,江西省教育廳、糾風辦、監察廳、發展改革委等7部門日前聯合出臺《關於2008年規範教育收費、繼續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
意見要求鞏固高校招生實施“陽光工程”的成果,切實加大對高校招生收費工作的監管,嚴禁與招生錄取挂鉤的亂收費行為,尤其要規範民辦高校(包括獨立學院等)招生行為,嚴禁體制外招生、冒用學歷教育名義招生的亂收費行為。民辦高校要嚴格執行收費管理政策,收取的各項費用應按規定予以公示。
意見特別指出要繼續保持對教育亂收費查處的高壓態勢,對亂收費嚴重的地方和學校採取酌減專項經費支持,調減招生計劃,控制申報學位點,控制申報教育專項,撤銷先進或示範稱號,對學校和有關責任人評先、評優、晉級、評定職稱採取“一票否決”等綜合治理手段,加大對教育亂收費的督查和懲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