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8日電(記者韓潔 羅沙)為支持做好抗災救災和災後恢復重建,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財政部8日就財政增收節支工作做出部署,要求各地財政部門切實強化收入徵管,壓縮一般性開支,合理安排年度超收收入,確保2008年預算任務圓滿完成。
財政部在通知中説,今年以來,自然災害頻發,特別是四川汶川發生特大地震,不僅給人民生命財産造成重大損失,也加大了財政支出壓力。為此,各地財政部門一方面要堅決貫徹落實支持經濟發展的各項改革措施和財政政策,確保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另一方面要依法強化稅收徵管,嚴格控制減免稅,抓緊清理到期的稅收優惠政策,嚴厲打擊各種偷騙稅等違法活動。此外,還要繼續加強非稅收入徵管,切實落實支持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的各項稅費和基金等減免政策。
面對財政支出壓力,財政部要求各地大力壓縮一般性開支,確保重點支出需要。嚴格控制行政開支,降低行政成本,減少會議、接待、差旅和公車使用等日常支出,壓縮出國團組。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産管理,嚴格控制公車購置,暫停審批黨政機關辦公樓項目。
各地還要強化預算控制,除黨中央、國務院確定的項目、抗災救災和災後恢復重建支出、法律規定增長的支出以及民生項目支出等重點支出外,原則上不再追加部門和單位的支出預算,要加強財政資金的監督管理,切實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要繼續支持農業和糧食生産,加大與老百姓生活密切相關領域的投入。承擔對口支援任務的地方,要按照中央的統一部署,積極籌措資金支持災區恢復重建。
通知還要求各地密切關注財政運行情況,合理安排年度超收收入。認真分析年度預算執行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跟蹤房地産稅收調控政策、出口退稅和加工貿易稅收政策的實施效果,特別是要關注影響財政收支的不確定因素,分析財政收入增減變化的原因,及早對全年預算收支情況做出預計。
對完成年度預算收入任務有困難的地區,要相應壓縮預算支出,確保當年預算收支平衡。預計有超收收入的地區,不得將超常規、一次性等因素增加的收入用於安排經常性支出。當年預算執行中如有超收,除按法律、法規和財政體制規定增加的有關支出,以及用於支持抗災救災和災後恢復重建等必不可少的支出外,原則上用於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或作為財政結余轉入下一年使用。
財政部預計,受今年災情等因素影響,明年財政支出壓力較大,財政收支矛盾仍然突出。因此各地及早做好編制2009年預算的相關準備工作。要繼續貫徹節約原則,加強預算管理和深化預算改革,嚴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預算的增長,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承擔對口支援任務的地方,要預留支持災區恢復重建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