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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綿陽住房公積金為地震災區職工開“綠燈”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7月21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四川綿陽7月21日電(記者沈汝發、江毅)地震災害造成大量房屋倒塌,重建需要大量資金,為發揮住房公積金作用,綿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日前出臺《關於“5·12”地震後災區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特殊規定的實施細則》,為災區職工大開“綠燈”。

    根據規定,已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本人或配偶沒有住房公積金貸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辦理住房公積金一次性提取:震災後職工房屋坍塌或毀損必須拆除、重建的;震災後職工房屋受損需維修、加固的;震災後因本人或家庭成員死亡(被宣告死亡、失蹤)或致殘,導致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額度也明顯放寬。根據規定,房屋需維修、加固的繳存職工,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上年末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提取額不得超過房屋維修、加固時房主所攤費用部分。房屋需重建的繳存職工,提取額不得超過本人及配偶上年末住房公積金餘額。因震災死亡的,家屬可全額提取死亡者住房公積金。因震災造成職工本人或家人受重傷或致殘、導致家庭生活困難的,根據實際困難程度適當提取。

    另外,為了減輕重災區住房公積金借款人的還款壓力,綿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住房公積金借款人可用本人或配偶上年末的住房公積金存儲餘額一次性提前歸還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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