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太原7月30日電(記者 滕軍偉)山西省近年來推出五項得力措施,全面加大對污染頑疾的治理力度。
一是建立了部門聯動制度。山西省環保部門先後與銀行、物價、電力、工商、質監等14個部門聯合出臺了20多項環境管理規定,建立了對違法企業的共同約束機制。
二是建立了區域限批制度。2006年9月,山西省經濟第二強縣孝義市被區域限批,2007年3月,該省又對經濟第一強縣河津市亮出“區域限批”紅牌。兩年來,山西先後對10個市縣實施區域限批,促使縣市政府和企業家由“要我環保”轉變為“我要環保”。
三是推出了“末位淘汰”制度。針對全省的産業結構和裝備水平,山西省每年都要關閉淘汰一批落後生産能力,共對791家企業及設施實施了關閉淘汰。今年,省裏首批對87家工藝落後、污染嚴重的企業及設施實施“末位淘汰”。
四是建立了自動監控系統。為及時準確掌握全省環境空氣質量情況,山西省投資8500萬元在全國率先建成了監測範圍覆蓋全省119個縣(市、區)的空氣質量自動檢測系統;投資8.5億元在全國建成首家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入網企業有332家,初步形成了環境監控新模式。
五是實行獎懲問責制度。兩年來,省裏對76名環保不作為的領導幹部給予了黨紀政紀處分;建立了環境質量改善獎勵制度,今年對退出全國環境空氣質量倒數前10位的7個城市分別給予了200萬元的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