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4日電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就學習、貫徹國務院印發的《國家知識産權戰略綱要》(以下簡稱《綱要》)發出通知,要求各級人民法院充分認識實施國家知識産權戰略的重大意義,積極完善審判體制和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司法保護知識産權的主導作用,全面加強各項知識産權審判工作。
通知強調,《綱要》將健全知識産權執法體製作為國家知識産權戰略的重點之一,明確要求“加強司法保護體系建設,發揮司法保護知識産權的主導作用,提高執法效率和水平”。發揮司法保護知識産權的主導作用,是《綱要》根據形勢任務的要求和知識産權保護的實際,從全局和戰略高度對知識産權司法保護作出的全新定位。人民法院在實施國家知識産權戰略進程中作用特殊、地位重要、責任重大。
通知要求各級人民法院當前要特別注意做好以下三項工作:一是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專利法、商標法等知識産權法律的修訂工作;二是積極配合最高人民法院進一步加強知識産權司法解釋工作,建立和完善有關工作制度;三是對《綱要》中提出的其他各項措施,要進一步深入調研,最高人民法院決定在近期開展專題調研,提出人民法院全面貫徹落實《綱要》的具體工作措施和實施意見。
通知提出,各級人民法院要以依法審理好案件為中心,以正確適用法律責任和慎重採取臨時措施為重點,依法加大知識産權保護力度,強化知識産權司法救濟。要全面加強各項知識産權審判工作,充分發揮知識産權司法保護的整體效能。要依法運用各種刑事制裁措施,嚴懲侵犯知識産權犯罪,大力發揮刑罰懲治和預防知識産權犯罪的功能;要依法界定民事責任,積極採取救濟措施,妥善處理知識産權民事糾紛,充分發揮民事審判在保護知識産權和激勵自主創新中的主導作用;要依法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監督和支持依法行政,保障行政主管機關依法履行知識産權行政執法和管理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