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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全面實施“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工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8月06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濟南8月6日電(記者 王志)從今年起,山東省全面實施“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工程,爭取用5年左右的時間,採取公開招聘方式選拔優秀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基本實現全省每村(社區)至少有一名高校畢業生的目標。

    記者6日從山東省政府獲悉,山東省近日出臺關於“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的實施意見。根據意見,山東將採取公開招聘方式,招聘政治素質好、學習成績優、有一定社會實踐能力的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工作。優先招聘家庭困難、本地生源和高學歷畢業生。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和就地、就近的原則,真正把優秀高校畢業生選拔出來。

    山東省確定,高校畢業生在聘期內享受的生活補貼(薪酬)以及應由單位負擔的社會保險費等,主要由市、縣(市、區)財政承擔。其中,對受聘到30個經濟欠發達縣的村(社區)工作的高校畢業生,所需生活補貼(薪酬)和社會保險費,山東省財政按50%的比例給予補助,在校期間申請的國家助學貸款償還有困難的,可辦理暫緩償還手續。在經濟欠發達縣的村(社區)工作滿5年後,可全額免除國家助學貸款本金及利息。

    山東省規定,高校畢業生在村(社區)工作滿2年後,3年內報考本省縣級以上機關公務員的,筆試總分加4分;報考鄉鎮機關公務員的,筆試總分加8分;參加地級以上市、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筆試成績加5分;參加縣鄉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筆試成績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報考省屬院校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此外,山東對高校畢業生在村(社區)工作3年期滿後續簽合同的,從第4年起,在農村工作的,生活補助標準不低於1000元/人、月;在城市社區工作的,薪酬標準不低於1200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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