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重慶8月12日電(記者 郭立、王勝先)重慶市林業局12日在重慶市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新聞發佈會上透露,重慶將用3年時間完成以明晰産權為主要內容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實現“山有其主、主有其權、權有其責、責有其利”的目標。
重慶市林業局局長吳亞表示,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核心是明晰産權,必須通過家庭承包經營等方式,將林地承包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落實到本集體經濟的農戶,確立農民經營林業的主體地位,確保明年年底之前完成確權發證工作。
據了解,重慶市林權改革將分為三個階段進行,首先是前期準備階段,在2008年年底完成健全機構、調研摸底、制訂方案等工作。然後是全面實施階段,2009年底完成主體改革任務,2010年底完成檢查驗收工作。最後是完善提高階段,做好查漏補缺工作。
另外,重慶市林業局擬在今年10月份選取4到5個區縣,在改革採伐限額管理、規範流轉、建立林業要素市場、開展林權抵押、推進林業保險、實行生態效益補償等方面開展配套改革試點,以探索和積累改革的經驗。
吳亞説,重慶市現有林業用地6118萬畝,是耕地面積的1.8倍,但每畝年均産出只有20多元,林業經營效益低,全市農民年均收入來自林業的約為150元,僅佔5%。通過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放活林業經營權,將把森林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讓農民的林業收入有一個較大的提高。
重慶集體林地産權分配不搞“一刀切”
新華社重慶8月12日電(記者 郭立、王勝先)12日,重慶市林業局在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新聞發佈會上表示,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在確保農民平等享有集體林地承包經營權的前提下,産權分配不搞“一刀切”,只要符合實際情況、符合農民意願、有利於落實權屬的方式,都可以進行嘗試。
重慶市林業局局長吳亞説,明晰産權是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主要內容,就是在堅持集體林地所有權不變的前提下,依法將林地承包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通過家庭承包經營的方式落實到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確立農民為林地承包經營人的主體地位。
“但是,家庭承包經營的方式,不是唯一的方式。”吳亞表示,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家庭承包責任制由耕地向林地的延伸。凡是適宜家庭承包經營的林地,都要通過家庭承包落實到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對不宜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的林地,經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同意,可以通過均股、均利等方式將權益明晰到農戶。
另外,村集體經濟組織也可以保留少量的集體林地,實行民主經營管理,用於保障村級公益事業和基層組織運轉的經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