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13日電(記者 李志勇)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司長歐陽衛民13日在2008北京國際新聞中心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介紹,人民銀行將採取4項主要措施防止銀行卡犯罪。
歐陽衛民介紹,根據過去奧運會舉辦城市的一些經驗,奧運會期間和奧運會以後,是銀行卡犯罪的高發期。對此,人民銀行也採取了一些具體措施。
首先,從2008年4月到7月,人民銀行聯合公安部發起了整治銀行卡犯罪的專項行動。到目前為止,已經受理各類銀行卡案件2000多起,立案1600起,破案1120起,抓獲了犯罪嫌疑人324人,涉案金額4000余萬元,挽回經濟損失2000多萬元,特別是在福建、浙江和北京都分別破獲了信用卡犯罪的大案。
其次,人民銀行下發了關於加強奧運會期間銀行卡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對銀行卡事前、事中和事後監控提出了要求。銀行卡交易涉及面很多,包括持卡人、發卡行、商戶、受理行和轉接機構5個環節,特別是發卡行、商戶、受理機構,對銀行卡犯罪的防範方面處於一線,人民銀行對五個方面的當事人都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同時,人民銀行對奧運會期間銀行卡突發風險事件制定了應急的預案,包括應對計算機黑客攻擊、特約商戶的一些惡意欺詐、持卡人的個人信息如何保護等。
最後,在奧運會開幕式前一天,人民銀行還發佈了如何防止國際偽卡集團在中國進行犯罪活動這方面的通知,其中一個措施是,外卡到中國來刷卡的時候,刷卡金額超過1萬元人民幣,商戶收銀員有權要求他出示身份證件。
此外,人民銀行對於一些外卡涉嫌從事欺詐的還建立了一個黑名單庫。這個黑名單庫能夠幫助發卡行、收單行和轉接機構自動止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