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蘭州8月19日電(記者衛韋華)眼下正是2008年高考錄取期間,很多本科院校均已向被錄學生發出《錄取通知書》。對此,甘肅省教育部門提醒考生在接到錄取通知書後,要按照國家的有關招生政策,依據自己的高考成績、所報志願等核實通知書的內容和形式,別給不法分子可乘之機。
據了解,近來部分考生諮詢,很多《招生通訊》上以外的高校在招生宣傳時稱,招收的新生與統招生畢業享受同等待遇,拿到的本科學位證書可以在網上查到等。據悉,這些學院是以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助學班的形式欺騙考生。
另外,部分民辦院校也稱經國家批准,可計劃外自主招生,並隨意發放錄取通知書,這些行為都與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招生形式無關。
針對這些問題,甘肅省教育廳有關負責人提醒廣大高考生,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招生院校、招生計劃等有關信息已通過我省招辦網站向社會公佈。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高校錄取通知書上除了有錄取院校的公章外,還註明“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普通高等學校”等字樣。
此外,考生及家長收到自己未填報某校誌願、學校未經省招辦辦理等程序的《錄取通知書》,或從不法分子處獲取所謂普通高校《錄取通知書》,要在教育部門和錄取高校的網站上核對相關錄取信息,辨別真偽,以免造成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