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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度審計報告:有376.87億元未納入預算管理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8月27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快訊: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受國務院委託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2007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時説,有376.87億元資金未納入預算管理。

資金分散、分配層次多、擠佔挪用

審計發現中央支農專項資金管理存在三大問題

    新華社北京8月27日電(記者周婷玉、王飛)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27日指出,審計調查發現,中央支農專項資金管理中,存在資金分配分散、分配層次多及被擠佔挪用等問題。

    劉家義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2007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時介紹,這次對16個省(區)2006年中央支農專項資金進行了審計調查,重點抽查了50個縣(市、區)。

    2006年16個省(區)共收到中央支農專項資金1264億元,佔這些省(區)收到的中央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總額的46%,帶動地方投入1628億元;50個縣共收到中央支農專項資金54億元,相當於其當年地方一般預算收入的48%。

    “中央支農專項資金已成為基層政府解決‘三農’問題的重要資金來源,促進了新農村建設。”劉家義説。

    但審計中發現的問題也不容忽視:一是資金總體尚未有效統籌和整合。目前,從中央到省、市、縣,都有20個左右的部門參與資金分配和管理,每個部門負責分配數量不等的專項資金,導致多頭管理,多渠道分配,項目點多面廣、資金比較分散,相當一部分存在交叉重復。50個縣收到的按項目管理的23.8億元支農專項資金,分散投向了4.5萬個實施項目。劉家義説:“這種狀況使得地方很難根據實際集中財力解決突出問題。”

    二是項目管理和資金分配層次多、鏈條長,影響項目執行進度。劉家義介紹,目前,中央支農專項資金分配大多采取層層上報項目,再由中央、省有關部門選擇確定並直接分配到具體項目的工作機制,導致申報時間長、資金撥付遲緩。50個縣(市、區)申報的4萬多個項目中,從項目申報到批復歷時6個月以上的佔39%,從項目批復到資金到位歷時6個月以上的佔32%。50個縣的中央支農專項資金,有45%是第四季度收到的,還有4.5億元當年未收到。

    三是一些地方仍存在擠佔挪用專項資金的問題。抽查的50個縣(市、區)2006年擠佔挪用1.25億元,主要用於平衡預算、彌補行政經費等。

    國務院已責成財政部、農業部、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和有關地方政府採取措施,認真整改審計調查發現的問題。有關地方和部門已就追繳資金、追究責任、完善制度、加強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體整改意見。

審計表明中央轉移支付資金結構不夠合理

    新華社北京8月27日電(記者崔清新、周婷玉)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27日表示,對中央轉移支付資金審計表明,轉移支付分配和管理中存在結構不夠合理,部分專項轉移支付設立時間長、分配數額相對固定等問題。

    劉家義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2007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時指出,2007年,中央財政繼續加大轉移支付力度,除對地方的稅收返還外,共安排轉移支付資金14016.87億元,比上年增長46.4%,佔中央財政支出的47.4%。

    “這增強了中央政府的調控能力,保障了中央各項政策措施的實施,推進了地區間協調發展。”他説。

    但這次審計發現,中央轉移支付資金結構不夠合理,一般性轉移支付安排比例較低。劉家義説,近年來,儘管中央轉移支付結構有所優化,但最能平衡地區間財力差異的一般性轉移支付佔比仍然較低,而專項轉移支付一直維持較高比重。

    2007年,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轉移支付6891.5億元,佔轉移支付總額的49.2%;財力性轉移支付7125.37億元,但其中一般性轉移支付僅2503.82億元,佔轉移支付總額的17.9%,少於按因素法測算的25個省(區、市)標準收支缺口。

    另外,審計還發現,部分專項轉移支付設立時間長、分配數額相對固定,已成為對地方的穩定財力補助。如軍隊轉業幹部經費、特殊縣財政困難補助、解決部分企業軍轉幹部生活困難補助等。劉家義表示,對此類專項轉移支付應進行清理,經批准後作為財力性轉移支付管理。

    據了解,財政部已經對改進轉移支付管理問題進行了認真研究,提出措施,逐步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已將部分專項轉移支付項目改列為財力性轉移支付。

審計發現53個中央部門預算執行存在問題金額293億余元

有關案件線索已移送有關部門查處

    新華社北京8月27日電(記者周婷玉、吳晶晶)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27日在報告2007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時説,審計結果表明,中央部門預算執行中,部門本級存在的問題金額293.79億元,部門所屬單位存在問題金額170.7億元。

    劉家義介紹,今年共審計53個部門,延伸審計368個所屬單位。審計結果表明,中央部門預算執行情況較好,有97%的財政撥款預算能夠及時批復,財政撥款支出完成預算的100.5%。一些部門還採取充實調整財務部門職能、開展財政財務培訓、創新財務監管機制等措施,加強了預算和財務管理。這些部門在審計前開展了自查自糾,發現各類問題301個,已糾正5.49億元。

    但這次審計發現部門本級存在的問題293.79億元。其中管理不規範問題佔98%,違法違規問題佔2%;屬於2007年度新發生的問題佔59%。

    主要問題是:

    教育部、中科院等28個部門年初預算不細化、不完整和批復不及時等問題174.98億元。

    稅務總局、廣電總局兩個部門重復申報項目、多報單位人數等多領預算資金3800萬元。

    統計局、質檢總局等29個部門挪用財政資金和有專項用途的其他資金等2.63億元。

    貿促會、人口計生委等9個部門少計收入、虛列支出等截留、轉移資金2.49億元。

    商務部、財政部等20個部門因預算編制不合理、項目執行進度緩慢等,2007年底共結余資金73.41億元,致使這些資金當年不能發揮作用。

    同時,審計還發現部門所屬單位存在的問題170.7億元。其中:管理不規範問題佔76%,違法違規問題佔23%,損失浪費問題佔1%;屬於2007年度新發生的問題佔12%。

    主要問題是:

    水利部、知識産權局等15個部門所屬的59個單位預算不細化、不完整和批復預算不及時等問題9.81億元。

    農業部、國資委等6個部門所屬的8個單位重復申報、多報財政預算資金1530萬元。

    文化部、僑辦等25個部門所屬的71個單位改變資金用途、擴大項目支出範圍等,挪用財政資金3.31億元。

    國土資源部、原勞動保障部等14個部門所屬的30個單位採取隱瞞收入、虛列支出等手段截留、轉移資金3.09億元。

    廣電總局、衛生部等12個部門所屬的14個單位違規收費或未按規定上繳非稅收入33.64億元。

    此外,12個部門所屬的14個單位違規投資、違規出借、經營不善等造成國有資産損失浪費或形成損失風險8815萬元。

    劉家義説,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下達審計決定,國務院已責成各部門採取有效措施認真整改,並制定相關預算管理制度。這次審計發現的7件涉嫌違紀案件線索和14名涉案人員,已移送有關部門查處。在審計過程中,已有10個中央部門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37.35億元。

審計發現我國稅務部門徵稅成本仍然偏高

稅務總局正逐項清理

    新華社北京8月27日電(記者吳晶晶、崔清新)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降低行政運行成本的精神,審計署對稅務部門徵稅成本開展了審計調查,結果顯示稅務部門徵稅成本仍然偏高。

    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27日在所作的國務院關於2007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中指出,審計署對18個省(市)稅務部門徵稅成本開展了審計調查,重點抽查了省、市、縣三級236個稅務局。近年來,稅務部門在組織收入和加強成本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百元收入成本率自2002年起出現下降趨勢,但因稅務部門預算管理體制還未理順、執行財務制度不夠嚴格等,徵稅成本管理中還存在一些問題。

    一是人員支出水平較高。2006年,18個省(市)稅務部門人員支出人均5.83萬元,抽查的236個稅務局人員支出人均9.06萬元。二是辦公用房面積超標。抽查部分稅務局,超標面積佔58%。三是無編制和超編制購置小汽車。抽查已實施或參照實施車輛編制管理的162個稅務局中,有90個稅務局超編制購置小汽車。四是招待費、會議費、培訓費和出國費控制不夠嚴格。抽查的236個稅務局2006年支出達10.55億元,仍處於較高水平。

    劉家義説,針對上述問題,稅務總局正在逐項進行清理,依照規定處理,並制定和完善相關制度辦法。

審計發現33個縣教育亂收費達5110萬元

    新華社北京8月27日電(記者周婷玉、崔清新)2007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表明,國家實施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新機制後,仍然存在經費投入不足、資金被挪用和亂收費等矛盾與問題。

    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27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報告時介紹,這次對16個省(區、市)2006年和2007年1月至6月農村義務教育經費的審計調查,重點抽查了54個縣(市、旗)。

    他説,從審計調查結果看,國家實施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新機制,減輕了學生及家庭負擔,改善了農村中小學辦學條件,保證了農村義務教育政策的全面實施。54個縣2006年農村小學和初中入學率平均達99.7%和96.5%。

    同時,審計調查也發現新機制在運行中的一些矛盾和問題,如一些地方農村義務教育經費投入不到位、撥付不及時。

    劉家義説,有3個省(區)未按照規定的分擔比例落實資金,少承擔1.08億元,佔應承擔資金的9%;有8個縣少承擔資金1350萬元,佔應承擔資金的72%,還有5個縣2006年農村義務教育經費投入比上年減少13%。有6個省(區、市)財政、教育部門滯留中央“兩免一補”專項資金1.89億元;29個縣的財政、教育部門滯留應撥付到中小學的農村義務教育資金1.1億元,佔其同類經費總額的45%。

    一些地方擠佔挪用資金、亂收費問題還比較普遍。有46個縣的教育、財政部門和中小學校共擠佔挪用公用經費、寄宿生生活補助費等1.15億元,佔同類專項經費總額的3.8%,主要用於教育主管機構日常經費、教職人員經費、學校基本建設等;33個縣的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自立項目亂收費或向學生收取明令禁止的費用5110萬元。

    據了解,教育部、財政部對審計調查發現的問題高度重視,專門下發通知,要求各地整改。有關地方政府也採取相應措施,落實投入責任,健全相關制度,提高農村義務教育經費的投入保障和使用管理水平。

審計顯示中央財政部分項目審批不嚴投資安排失當

國務院已責成有關部門和地方認真整改

    新華社北京8月27日電(記者 周婷玉、吳晶晶)2007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表明,中央財政管理中,一些項目審批把關不嚴,有的監督管理也不到位。

    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27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時表示,財政部和發展改革委著力推進預算和投資管理改革,管理水平不斷提高。但審計中仍然發現項目審批不嚴等問題。

    2007年,發展改革委向已實施政策性破産、財政部已安排了破産補助資金的4個煤礦,向2個煤礦的已完工安全改造項目,向已改制為有限責任公司且無國有股權的3家公司,共安排煤礦安全改造資金5824萬元;2006年向不具備申報條件的北京市一家公司安排國家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400萬元。

    2007年發展改革委還向以前年度已安排過國債投資的4家企業的同一個項目又下達國債投資計劃1411.6萬元;發展改革委兩個業務司對寧夏回族自治區一所中學的改造項目分別立項安排投資,其中宿舍樓項目重復安排投資100萬元。

    劉家義指出,在對發展改革委分配的煤礦安全改造、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物資儲備綜合倉庫安全改造和成品油儲備庫改擴建等3類投資專項的403個項目進行審計調查時,也發現了部分項目審查審批不夠嚴格,監督管理不夠到位的問題:

    一是部分項目難以按期完工。由於前期工作準備不足、投資計劃下達較晚等原因,308個應在2007年內完工的煤礦安全改造項目,當年投資計劃只完成31%,有122個項目到年底仍未開工;44個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項目,到2007年底有32個項目未開工;51個物資儲備綜合倉庫安全改造和成品油儲備庫改擴建項目,當年投資計劃僅完成49%。

    二是少數項目單位資質不符合規定。抽查44個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項目發現,有12個項目單位沒有環保部門頒發的許可證或許可證已失效,存在一定的公共安全隱患。

    三是一些項目建成後未達到預期效果。抽查30個基層物資儲備處發現,2007年底實際存儲國家物資佔用的面積僅佔存儲總面積的12%,閒置面積佔17%,其餘用於對外出租。如已竣工10年的內蒙古八三六處一期倉庫從未存儲過國家物資。

    劉家義表示,對上述問題,國務院已責成財政部、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和有關地方採取有效措施,制定或完善相關制度,認真整改。

新聞分析:2008年審計報告有哪些新特點

    新華社北京8月27日電(記者張曉松)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27日向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作了《關於2007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2008年審計報告更加注重從宏觀上把握全面情況,從總體上反映帶有普遍性、傾向性的問題,從完善體制機制的角度提出建設性意見和建議,從提高行政效能層面推進財政資金績效審計,與往年審計報告相比呈現出四大特點。

    特點一:首次對中央預算執行情況作出總體評價

    今年的審計報告改變了以往先表述中央預算執行具體情況的做法,而是立足於宏觀管理和財政預算改革的全局,通過深入分析審計情況,有針對性地提出關於中央預算執行總體情況的審計評價。

    報告指出:“審計結果表明,2007年,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國民經濟保持了增長較快、結構優化、效益提高、民生改善的良好態勢,中央財政在改善宏觀調控、構建和諧社會、促進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這樣,審計報告一開篇就給出了關於中央預算執行情況的總體概念,保證了反映情況的全面性和完整性。

    審計署有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指出,全面反映預算執行的總體情況,不僅能夠為政府加強宏觀管理提供重要依據,也有利於人大及其常委會更好地履行審查預算和監督政府預算執行的職責。

    特點二:注重從體制、機制層面揭示問題

    從近年來的審計報告不難看出,預算執行中的違法違規問題呈現逐年下降趨勢。今年中央部門本級預算執行審計發現的問題中,僅有2%屬於違法違規問題,而且有相當一部分違法違規問題是由於體制、機制不夠完善等方面因素造成的。

    因此,今年的審計報告,更加注重把握分析總體情況,從體制、機制層面揭示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在這些問題中,有些是多年以來一直沒有得到徹底解決的,如“財政部批復的部分中央部門項目支出預算年初不細化”;有些是管理不嚴格、政策執行不到位造成的,如向不承擔國債分銷業務的社保基金理事會支付國債發行手續費”;有些是制度不夠完善造成的,如“批准金融保險企業用工效挂鉤辦法核定的職工工資作為企業所得稅納稅扣除額”;有些是改革的難點問題,如“部分專項轉移支付設立時間長、分配數額相對固定,已成為對地方的穩定財力補助”。

    針對這些問題,審計報告提出了一系列建議,希望通過深化改革、加強管理,發揮審計的建設性作用,從根本上促進這些問題切實得到解決。

    特點三:注重揭示帶有普遍性和傾向性的問題

    今年的審計報告沒有一一羅列被審計單位,沒有更多地列舉具體案例,而是注重在進行歸納分析的基礎上,全面評價政策執行情況和效果,集中反映帶有普遍性和傾向性的問題。

    如:對鐵路建設項目,主要揭示了“部分鐵路項目建設管理中還存在違規轉分包工程、多列預算、多結算工程款等問題”,並特別指明了有多少項目存在這些問題。

    又如:對中央支農專項資金、農村義務教育經費、救災資金、住房公積金、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等民生資金,一方面著力揭示損害人民群眾利益的問題,另一方面著力反映政策執行中存在的問題。

    審計署有關負責人指出,從總體上集中反映帶有普遍性和傾向性的突出問題,有利於引起重視,更能有效地為加強宏觀管理提供決策依據,促進更好地研究和解決這些共性問題,提高中央預算管理的整體水平。

    特點四:通篇體現績效審計理念

    近年來的審計實踐證明,大力推進績效審計,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建立責任政府和效能政府,全面履行審計監督職責的必然要求。

    今年的審計報告通篇體現了績效理念,各項審計中都關注了績效問題。

    在對發展改革委的審計中,延伸審計調查了煤礦安全改造、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物資儲備綜合倉庫安全改造和成品油儲備庫改擴建等3類投資專項的403個項目,發現“一些項目建成後未達到預期效果”等問題。

    在對中央部門的審計中,發現“商務部、財政部等20個部門因預算編制不合理、項目執行進度緩慢等,2007年底共結余資金73.41億元,致使這些資金當年不能發揮作用”。

    在對國有企業的審計中,發現決策不當、管理不善造成“損失或潛在損失16.63億元”,“有的企業套取轉移資金存放賬外、以委託理財名義挪用資金、騙取銀行貸款用於炒股等造成國有資産流失5.72億元”。

審計報告從5方面為加強財政管理支招

    新華社北京8月27日電(記者 周婷玉 周英峰)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27日在審計報告中不僅列出了審計中發現的問題,還就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完善財政管理體制和機制提出了5個方面的具體意見。

    這些意見分別是:

    ——進一步改進預算編制,提高預算的準確性、科學性和透明度。劉家義説,財政部要改進預算收支的測算方法,提高預算編制的預見性;切實健全財政部、中央部門兩級項目庫,充實備選項目,逐步實行項目滾動管理,切實將支出預算細化到具體項目和單位;在完成行政事業單位資産清查的基礎上,大力推進實物費用定額試點,加快建立定員定額標準體系,不斷提高支出預算的準確性;在擴大部門預算內部公開試點的基礎上,積極推進部門預算向社會公開,進一步提高預算的透明度。

    ——加強預算執行管理,統籌考慮財政資金使用、國債發行和貨幣政策的協調。劉家義指出,財政部要在科學編制預算的基礎上,嚴格按進度執行預算,及時撥付資金,增強預算執行的均衡性,降低財政支出的波動幅度,減少國庫資金大量沉澱;加強國庫資金的管理,合理確定國庫現金流量,國債的發行規模、結構和時間要結合國庫存款餘額統籌安排,國庫資金的使用要注意與貨幣政策的協調。

    ——積極推進財政體制改革,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隨著財政體制改革的不斷推進,事權劃分不清晰、財力與事權不匹配等深層次矛盾日益顯現,不利於形成科學合理的政府間財政分配關係,從根本上影響了財政資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國務院將結合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明晰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的事權;在確保中央財政調控能力的基礎上,逐步降低專項轉移支付的數量和比重,加大一般性轉移支付投入;建立健全規範、透明的轉移支付管理制度,提高資金分配的科學性和公平性。

    ——完善中央政府投資管理,提高財政建設資金使用效益。中央政府投資管理中存在的一些投資計劃延遲下達、項目執行進度緩慢、效益不高等問題,與規劃編制滯後、前期準備不充分、立項審核把關不嚴等密切相關。

    發展改革委和有關部門要按照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抓緊編制相關行業的專項建設規劃,分清輕重緩急,統籌選擇建設項目;研究建立政府投資決策責任追究制度,嚴把立項審批關;考慮拆遷、土地徵用、移民、環境保護等方面因素,充分做好項目前期準備工作;加強對重大項目建設的指導、協調和監督,督促項目單位嚴格執行招投標、監理和質量事故責任追究等制度,促進提高投資項目管理水平,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明確金融國有資産的收益分配和預算管理制度,確保國有資産安全。目前,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産監管比較薄弱,相關法律法規尚不健全,而且多頭監管。國務院將研究制定金融企業國有資産産權登記、産權轉讓、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業績考核、責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辦法,明確部門職責分工,強化部門間協作,完善監管信息溝通機制。財政部等部門要進一步嚴格審批金融企業境內外投資、並購等事項,確保金融國有資産保值增值。

審計發現中央財政管理存在10余項問題
有關部門和地方被責令認真整改

    新華社北京8月27日電(記者 周婷玉 周英峰)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27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的2007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表明,中央財政管理存在項目審批把關不嚴等10余項問題。

    財政部和發展改革委承擔中央財政管理的主要職責。劉家義説,2007年這兩個部門都在著力推進預算和投資管理改革,管理水平不斷提高。財政部進一步完善支出標準體系,在11個部門推行部門預算內部公開試點等;發展改革委共組織分配中央預算內和國債投資1372億元,投資計劃當年已全部下達完畢。

    但他同時指出,這次審計發現,中央財政管理中仍然存在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向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報告的2007年中央預算執行情況不夠詳細和完整。根據財政部的規定,財政總預算會計核算以收付實現制為主,但中央財政總預算會計的個別事項可以採用權責發生制。2007年,財政部對採用權責發生制核算的事項沒有具體報告。

    ——有376.87億元資金未納入預算管理。一是儲備物資變價款收入32.46億元、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全國網絡統考考試費”8062萬元未納入預算,而是作為預算外資金管理。二是2007年中央財政專戶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等非稅收入343.6億元未清理納入預算。

    ——財政部批復的部分中央部門項目支出預算年初不細化。財政部從2001年開始要求建立財政部和中央部門兩級項目庫。但由於項目庫不夠完善,缺乏備選項目,財政部批復的32個部門2007年預算中,仍有385.41億元項目支出預算年初未落實到具體的項目和單位,佔這些部門財政撥款項目支出預算的42.8%。

    “這部分預算需在年度執行中再細化到具體的項目和單位,有一定的隨意性,而且影響預算執行進度。”劉家義説。

    ——未及時完成對49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清理規範工作。2007年4月,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將有關部門49項法律和行政法規尚未作出明確規定的行政許可收費編入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當年共收費40.75億元。

    ——批准金融保險企業用工效挂鉤辦法核定的職工工資作為企業所得稅納稅扣除額。截至2007年底,財政部、稅務總局批准16家金融保險企業,用工效挂鉤辦法核定的職工工資作為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扣除額,致使這些企業納稅工資扣除額大大高於未實行這種辦法的企業,減少了企業所得稅。

    ——未及時清理中央農業綜合開發財政有償資金。1998年至2007年,中央財政安排該項資金累計299.31億元,其中2007年安排20.73億元,年底餘額89.54億元。這部分資金屬於財政週轉金性質,國務院1999年就要求徹底清理此類資金,一律只收不貸。

    ——向不承擔國債分銷業務的社保基金理事會支付國債發行手續費。2007年,社保基金理事會向財政部購買國債293.5億元,財政部按照國債承銷主協議的有關規定向其支付國債發行手續費2842萬元。

    劉家義指出,社保基金理事會只是國債的最終購買者,不從事國債宣傳和分銷工作,不産生國債發行費用。

    ——未完成南水北調工程基金徵繳任務。截至2007年底,應收未收南水北調工程基金35.97億元。

    ——世界銀行貸款項目債務減免管理制度還不夠健全、完善。由於缺乏管理辦法,財政部一直採取向國務院一事一報的方式辦理債務減免事項。2002年以來共為地方政府和項目單位減免統借自還的世界銀行債務59.54億元。上述做法有一定的隨意性。

    ——少數投資項目審批把關不嚴,安排投資失當。如2007年,發展改革委向已實施政策性破産、財政部已安排了破産補助資金的4個煤礦等安排煤礦安全改造資金5824萬元。

    ——脫離進度下達個別項目年度投資計劃。中央儲備糧信息系統項目初步設計方案和投資概算2007年1月才得到批復,但2005年就已下達投資計劃6000萬元,佔投資概算的85%;國家博物館改擴建項目2007年實際支出1.19億元,但發展改革委在當年8月前就已下達投資計劃6.2億元,12月又下達2.96億元,造成結余8.04億元,是該項目當年支出的6.7倍。

    ——污水處理廠項目中央投資補助標準不一。主要是對同一省份不同流域不同規劃內的污水處理廠補助比例不同。如內蒙古自治區污水處理廠項目在遼河流域的,中央補助比例為35%,在松花江流域的補助比例為40%,在全國城鎮污水處理廠規劃內的補助比例為不超過70%。

    ——對部分項目審查審批不夠嚴格,監督管理不夠到位。對發展改革委分配的煤礦安全改造、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物資儲備綜合倉庫安全改造和成品油儲備庫改擴建等3類投資專項的403個項目進行審計調查,發現部分項目難以按期完工;少數項目單位資質不符合規定;一些項目建成後未達到預期效果。

    國務院已責成財政部、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和有關地方採取有效措施,制定或完善相關制度,認真整改。

審計顯示部分外國政府貸款和世界銀行貸款扶貧項目效益不佳

    新華社北京8月27日電(記者 吳晶晶 王飛)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27日在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上作的審計工作報告顯示,部分利用外國政府貸款項目和世界銀行貸款扶貧存在資産長期閒置、效益不佳等問題。

    審計調查的50個1998年以後實施的外國政府貸款項目協議金額佔同期全部項目貸款協議總額的15%。截至2006年底,這些項目實際完成投資額588.95億元,審計檢查資金額佔66%。審計調查發現,有10個項目未實現其總體目標,涉及投資額7.98億元,佔50個項目實際完成投資額的1.3%;33個項目存在資産長期閒置、利用率不高和損失浪費問題,涉及金額31.68億元。

    對世界銀行貸款西南扶貧項目和秦巴山區扶貧項目的審計情況表明,這些扶貧項目的實施對於推動貧困地區經濟發展起到了一定作用,但由於可行性論證不充分、經營管理不善等,有2.87億元扶貧資金效益不佳,個別貧困縣因項目失敗還背上了較重的債務負擔。

    劉家義表示,對上述問題,國務院要求有關地方和部門認真整改,加強項目審核把關和全過程監管,建立和完善有關制度。

審計發現25個鐵路建設項目存在違規轉分包工程等問題
99名責任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新華社北京8月27日電(記者 周婷玉 王飛)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27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2007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時指出,審計發現鐵路建設項目存在違規轉分包工程、多列預算、多結算工程款等問題。

    劉家義介紹,這次審計的渝懷鐵路等17個已建成項目和京津城際軌道工程等8個在建項目,概算總投資2636億元,截至2007年3月底累計完成投資1431億元。

    “從審計情況看,大部分項目能夠按期建成運營或按計劃組織實施,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益。”劉家義説,但部分鐵路項目建設管理中還存在違規轉分包工程、多列預算、多結算工程款等問題。

    他指出,審計鐵路建設項目中,11個項目的承包單位違規將8.69億元的工程分包、轉包給無資質或資質不符合要求的單位或個人;9個項目的設計、建設單位審核不嚴多列概算3.01億元;15個項目的建設、監理單位審核把關不嚴,向承包單位虛驗、多結算工程款2.17億元。

    此外,抽查部分項目發現,少數工程質量還不能完全達到標準;少數工程管理不到位,承包單位不按設計要求施工,發生安全生産事故。

    據了解,鐵道部針對審計查出的問題開展了全面排查,問題已基本整改,並給予99名責任人黨紀政紀處分。

    另外,這次還對鐵道部所屬的17個鐵路局和3個專業運輸公司2006年度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發現的問題主要是:核算不實,多計利潤10.59億元;主業與多元經營企業之間産權關係、業務關係和分配關係不夠清晰,一些多元經營企業依託主業優勢違規和不規範收費,為主業人員發放獎金,主業向多元經營企業讓利等問題53.8億元。

    劉家義説,審計過程中,鐵道部全面排查、認真整改,制定和完善多項制度規定,並對167名責任人給予了黨紀政紀處分。

審計顯示中石油等3家央企經營管理存在損益不實等問題
少計利潤70多億元

    新華社北京8月27日電(記者 吳晶晶 周英峰)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27日在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上作審計工作報告時指出,審計發現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華電集團公司、哈爾濱電站設備集團公司3家中央企業在經營管理方面存在四大問題。

    一是損益不實78.65億元。其中多計利潤8.37億元,少計利潤70.28億元。二是決策不當、管理不善造成損失。抽查的93項企業決策事項,有20項存在違規決策及管理不善問題,造成損失或潛在損失16.63億元。三是海外投資管理不夠規範。部分企業海外投資項目點多、面廣、管理比較薄弱,已形成損失或面臨損失4.24億元。四是違法違規操作導致國有資産流失。有的企業套取轉移資金存放賬外、以委託理財名義挪用資金、騙取銀行貸款用於炒股等造成國有資産流失5.72億元。

    審計署對3家央企原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了審計,檢查資産總額7960.9億元,佔3家企業2006年會計報表資産總額的49%,未發現其有個人經濟問題。審計結果表明,這些企業原領導人員在任職期間,能夠較好地履行職責,企業經濟效益大幅度提高。

    劉家義表示,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已向有關部門出具了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報告,並依法向3家中央企業下達了審計決定,3家中央企業正在採取措施進行整改。

審計顯示部分城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違規嚴重

    新華社北京8月27日電(記者 吳晶晶 王飛)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27日在審計報告中指出,部分城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違規情況仍較嚴重。

    劉家義表示,對11個城市及其所轄28個縣(市、區)2004年至2006年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審計調查情況表明,11個城市能夠逐步健全土地市場管理制度,不斷規範土地出讓行為,加強出讓金徵收管理。

    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土地出讓金徵收管理和使用方面,有9個城市違規減免或以先徵後返等形式變相減免出讓金47.88億元,佔其出讓金徵收額的2%;7個城市有108.68億元出讓金未按規定納入財政管理,佔11個城市出讓金徵收額的3%;8個城市有1864.11億元土地出讓凈收益未按規定納入基金預算管理,佔11個城市土地出讓凈收益總額的71%;10個城市挪用出讓金83.73億元,主要用於建樓堂館所、彌補經費、對外投資。有10個城市欠徵土地出讓金173.27億元,其中有的城市在用地單位拖欠土地出讓金的情況下,違規為這些單位發放國有土地使用證。

    二是土地出讓方面,部分城市違規以協議方式出讓經營性用地130宗計689.88公頃,“以租代徵”農民集體用地1541.05公頃建高爾夫球場和別墅。

    三是徵地補償安置方面,截至2007年9月底,尚有3個城市未按照國務院要求制定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制度。少數城市還拖欠、出借徵地補償資金5.61億元,歉收、挪用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51.17億元。

    劉家義表示,11個城市的政府及有關部門正在整改審計調查發現的問題,已收回欠徵和被挪用、出借、返還的土地出讓金68.27億元,收回歉收、被挪用的徵地補償資金和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2.93億元。相關地方政府和部門正在建立、完善有關制度。

審計表明13個省區有2億多元救災資金被挪用
30名責任人被追究責任

    新華社北京8月27日電(記者 吳晶晶 崔清新)審計署對13個省(區)救災資金審計調查情況表明,仍有一些部門和單位將救災資金用於彌補行政經費、建設辦公樓等方面。

    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27日在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上作審計報告時説,2005年至2006年13個省(區)共籌集救災資金167.57億元,其中60%是中央轉移支付資金。此次共調查了13個省(區)本級、44個市、105個縣和213個鄉鎮,走訪了352個村和2675戶受災家庭。從審計調查情況看,救災資金在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重建家園、恢復生産和維護社會穩定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仍有一些部門和單位將2.58億元救災資金用於了彌補行政經費、建設辦公樓等方面。

    劉家義表示,對這些問題,有關部門和地方進行了嚴肅處理,已追究了30名責任人的責任。

審計顯示部分金融機構信貸業務存在風險
已處理責任人1450人次

    新華社北京8月27日電(記者 吳晶晶 周婷玉)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27日在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上作的審計工作報告顯示,部分金融機構信貸業務存在風險,分支機構違規問題不斷。

    審計署對國家開發銀行總行和19家分行的審計結果表明,開發銀行財務和經營狀況總體較好,但部分信貸業務存在風險,主要是一些中長期信貸業務的貸款主體不符合要求,一些貸款在抵押擔保方面過度依賴地方財力等。同時還發現貸款審查制度執行不嚴格,貸後監管不到位。此次審計共發現違規發放貸款91.04億元,貸款被挪用245.72億元,其中58.41億元貸款違規進入股票市場、房地産市場,以及國家限制發展的産業和領域。

    對中國農業銀行總行及27家分行2006年資産負債損益審計結果表明,該行認真做好股份制改革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各項經營工作正在積極向前推進。但審計發現總行對分支機構在風險控制、資金清算、財務管理等方面監督和控制不力,造成分支機構違法違規問題不斷出現,這次審計發現的243.06億元違規經營問題絕大部分發生在基層分支機構,甚至有內部員工參與作案。如2004年3月至2006年7月,農業銀行遼寧省錦州市分行副行長鄭鳳來、黑山縣支行行長劉福德等人採取借款和虛假貼現等手段,累計挪用銀行資金31億元借給一些企業和個人使用,有1.89億元未收回,鄭鳳來、劉福德等人涉嫌侵佔國有資金。

    審計署還對金融資産管理公司處置不良資産進行了審計。截至2006年底,華融、長城、東方、信達等4家資産管理公司已基本完成政策性不良資産處置任務,而且利用處置政策性不良資産形成的專業、資源和品牌優勢,在商業化轉型方面取得一定成效。4家公司累計接收政策性不良資産14195億元,已處置11447億元;收購商業化不良資産累計8012億元,已處置1656億元。但審計調查發現,4家公司處置資産回收的現金尚不足以償還再貸款及金融債券利息,對公司持續經營有較大影響。

    此外,審計署還對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人民保險集團公司和中國再保險(集團)公司總部及部分分支機構進行了審計,共發現部分信貸資金違規轉入資本市場、違規壓低保險費率等問題金額167.9億元。

    據介紹,對9家金融機構的審計和審計調查共移送各類涉嫌犯罪案件線索43件,涉案金額141.62億元,涉案責任人144名。

    劉家義説,9家金融機構高度重視審計發現的問題,已處理責任人1450人(次),糾正違規問題436.54億元,並採取措施進一步規範業務操作流程,全面加強信貸管理和財務管理,健全風險管理體系,嚴格落實問責制度,推進依法規範經營。

5家電信運營企業重復投資導致資源閒置現象嚴重

    新華社北京8月27日電(記者 吳晶晶 周婷玉)審計署對中國移動等5家電信運營企業投入産出效益進行審計發現,重復投資導致資源閒置浪費,部分投資項目效益較低是影響企業效益的主要問題。

    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27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了國務院關於2007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審計署對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中國電信集團公司、中國聯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國網絡通信集團公司和中國鐵通集團有限公司的審計調查表明,自2002年電信體制改革至2006年,我國通信網絡的覆蓋面和容量都實現了跨越式發展,5家電信運營企業銷售收入總額、利潤總額和凈資産收益率逐年增長,但2006年的凈資産收益率低於中央企業平均水平。

    審計調查發現影響企業效益的主要問題是:重復投資導致資源閒置浪費,部分投資項目效益較低。2002年至2006年,5家企業累計投入11235億元,用於電信基礎設施建設。由於缺乏統籌規劃,重復投資問題突出,網絡資源利用率普遍偏低,通信光纜利用率僅為三分之一左右,且增加了企業的折舊和運行維護費用。

    中國電信和中國網通在對方主導區域內已有本地電話網的情況下,又投資508億元新建本企業本地電話網;中國鐵通在中國電信和中國網通投資在建各自全國固定電話網的情況下,也投資鋪設本企業的全國固定電話網,到2006年累計投入455億元。

    據劉家義介紹,對審計調查發現的上述問題,國務院已批轉有關部門採取措施研究改進辦法。

審計發現農保制度運行中存在兩個問題
186個縣集體補助全歸村幹部

    新華社北京8月27日電(記者 吳晶晶 崔清新)審計署在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進行審計時發現,農保制度運行中還存在兩個主要問題。

    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27日在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上作審計報告時説,對30個省(區、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審計結果表明,截至2006年底,全國農保基金累計收入512.78億元、支出171.39億元,結余341.39億元。

    劉家義指出,農保制度運行中的主要問題,一是一些地方將集體補助和財政補貼較多地補給了村幹部。在實行集體補助的541個縣中,有186個縣將集體補助全部給了村幹部;實行財政補貼的200個縣中,有72個縣將財政補貼全部給了村幹部。

    二是2006年,1947個縣中,有1484個縣的參保農民人均領取的養老金低於當地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領取農保養老金的331萬農民中,領取額低於當地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佔88%,有120萬人月領取額在10元以下,佔36%。

    劉家義表示,針對上述問題,有關地方已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要求,採取措施認真整改。

審計發現擠佔挪用、違規發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問題仍然存在
有關地方政府正在認真整改

    新華社北京8月27日電(記者 吳晶晶 周英峰)審計署對30個省(區、市)的133個設區城市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和使用情況的審計表明,擠佔挪用、違規發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問題仍然存在,部分資金面臨損失風險。

    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27日在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上作審計報告時説,這次審計共發現挪用住房公積金及其增值收益20億元,違規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22億元。在發放的建設項目貸款和以委託理財等方式購買的國債中,有50億元住房公積金應收回而未收回,面臨損失風險。

    審計中還發現有的地方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未調整到位,少數企業和單位仍存在違規自行歸集住房公積金的問題。截至2006年底,133個城市中,有22個管理機構未按要求歸併到所在城市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有89個公積金管理分中心未真正做到統一管理、統一制度、統一核算;有107個企業和單位還自行歸集管理住房公積金45億元。

    劉家義表示,對住房公積金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已依法下達審計決定,有關地方政府正在採取措施認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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