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太原9月4日電(記者王炤坤)中共山西省委決定,在全省範圍內面向優秀村幹部考選600名鄉鎮公務員和600名縣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這次選拔面向優秀村(含社區)幹部和全省統一選聘的大學生村幹部,在山西省119個縣(市、區)進行;全省擬錄用600名鄉鎮公務員和600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共計1200名。考錄的事業單位職位,全部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中共山西省委組織部有關負責人説,這是山西省貫徹中央《關於開展從優秀村幹部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工作的意見》精神,建立來自基層生産一線黨政幹部培養鏈,形成激勵關懷農村基層幹部長效機制的一項有力舉措,是山西省歷年來面向農村基層招考鄉鎮公務員力度最大的一次。山西省是去年中組部確定的從優秀村幹部中選拔鄉鎮公務員的試點省份。去年下半年,已從村幹部中選拔了402名鄉鎮公務員。
這次考錄工作從9月初全面啟動,10月中旬前結束。山西省規定,報考鄉鎮公務員職位的在職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要連續任職3年以上,如連續任職時間不滿3年的,連續擔任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時間與連續任村“兩委委員”時間合併計算不少於5年,年齡在40周歲以下,具有國家承認的高中及以上學歷;全省統一選聘的大學生村幹部要任職滿2年以上,且經組織考核合格。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的在職的村黨組織、村委會班子成員要連續任職3年以上,年齡在40周歲以下,具有國家承認的高中及以上學歷;全省統一選聘的大學生村幹部要任職滿2年以上,且經組織考核合格。
選拔工作分為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體檢等幾個環節。入選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正式錄用。
省委組織部成立了專門的領導機構,要求加強對考錄工作的監督檢查,嚴禁超編和不按資格條件錄用人員,嚴禁對村幹部採取獎勵方式而不經考試錄用為鄉鎮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