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7日電(記者 杜宇)安全監管總局7日通報9起特大事故的初步調查情況,認為這些事故暴露出企業非法違法生産、管理混亂、事故背後存在腐敗等突出問題。
這9起特大事故分別是:
——河南省登封市新豐二礦“9·21”特別重大煤與瓦斯突出事故,37人遇難。
——廣東省深圳市龍崗區舞王俱樂部“9·21”特別重大火災事故,44人遇難。
——黑龍江省鶴崗市南山區富華煤礦“9·20”特別重大火災事故,31人遇難。
——四川省巴中市“9·13”特別重大交通事故,51人遇難。
——山西省臨汾市襄汾縣新塔礦業公司“9·8”特別重大潰壩事故,271人遇難。
——山西省婁煩尖山鐵礦“8·1”特別重大排土場垮塌事故,遇難和失蹤45人。
——廣西壯族自治區百色市右江礦務局那讀煤礦“7·21”特別重大透水事故,36人遇難。
——山西省呂梁市孝義市安信煤業有限公司“6·13”特別重大炸藥爆炸事故,遇難和失蹤36人。
——山東膠濟鐵路“4·28”特別重大交通事故,72人遇難。
安全監管總局新聞發言人黃毅説,在全國安全生産狀況總體穩定、趨於好轉的同時,重特大事故仍時有發生,形勢依然十分嚴峻。
黃毅説,從這9起事故看,充分暴露出一些企業、地方和有關部門安全生産存在著嚴重問題:事故企業和礦主無視法律,非法違法生産,非法營業,非法盜採國家資源;發生事故的企業無視安全,管理混亂;隱患排查治理不認真、走過場;發生事故的地方及有關部門貫徹中央和地方方針政策不認真、不堅決,對安全生産工作不重視;事故背後存在腐敗問題。
黃毅表示,山西省臨汾市襄汾縣新塔礦業公司“9·8”特別重大潰壩事故、深圳市龍崗區“9·20”特大火災事故,存在腐敗線索,正在調查之中。
據黃毅介紹,針對這9起事故,當地政府和司法機關已經處理了118名相關責任人。其中批捕或刑拘95人,免去了23名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職務。
黃毅表示,下一步要加大事故查處的力度,查清原因、追究責任、吸取教訓、認真整改。
黃毅:山西婁煩尖山鐵礦“8·1”特大排土場垮塌事故不排除有瞞報問題
新華社北京10月7日電(記者 杜宇)安全監管總局新聞發言人黃毅7日説,山西婁煩尖山鐵礦“8·1”特大排土場垮塌事故不排除有瞞報問題,目前正在調查取證。
黃毅是在此間舉行的安全監管總局新聞發佈會上作出上述表示的。
黃毅説:“從8月1日發生事故,到9月17日,我們所得到的數據始終是遇難11人,但是由國務院‘9·8’特大事故調查組有關人員組成的‘8·1’事故核查指導組成立之後,短短一週時間,就查明死亡失蹤人數,目前已找到遇難者遺體41具。我們肯定懷疑,這裡面有瞞報跡象,目前還需要證據證實。”
據黃毅介紹,這起事故初步認定是一起重大責任事故,國務院山西省婁煩尖山鐵礦“8·1”特別重大排土場垮塌事故調查組已把是否存在事故瞞報作為重要調查內容。
黃毅:安全生産事故刑事責任追究力度和行政問責力度明顯加大
新華社北京10月7日電(記者 杜宇)安全監管總局新聞發言人黃毅7日表示,近期發生的安全生産事故責任追究呈現突出特點,即刑事責任追究力度和行政問責力度明顯加大。
黃毅是在此間舉行的安全監管總局新聞發佈會上作出上述表示。
黃毅説,在近期發生的安全生産重特大事故責任追究中,當地政府和司法機關已經處理了118名相關責任人,其中批捕或刑拘95人。
公安、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在事故沒有結案前,已經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司法處理,顯示出司法機關對安全生産事故中的犯罪行為重拳出擊。
另外,行政問責力度明顯加大。針對近期發生的9起特別重大事故,事故責任地政府已經免去了23名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職務。
黃毅表示,對事故責任追究力度的加大,有利於吸取事故教訓,維護法律的權威。
安全監管總局將實行生産安全“企業黑名單”制度
新華社北京10月7日電(記者杜宇)安全監管總局新聞發言人黃毅7日説,安全監管總局將實行生産安全“企業黑名單”制度,把打擊非法生産與建立企業誠信機制結合起來。
黃毅是在此間舉行的安全監管總局新聞發佈會上作出上述表示。
據黃毅介紹,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的企業都要列入黑名單,實行全國聯網,對列入黑名單的企業,工商、信貸、保險、具有資質等行政許可的部門都要採取措施進行制裁。
黃毅説,近期發生重特大事故的74家企業會列入黑名單,適時向社會公告。
黃毅表示,要依法從重從快加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力度,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通過各種措施,遏制重特大生産安全事故發生,促進全國安全生産形勢的穩定好轉。
新華時評:嚴查事故背後的腐敗
新華社北京10月7日電(記者 杜宇)安全監管總局7日通報了近期發生的9起重特大事故,明確指出山西襄汾“9·8”特大潰壩事故、深圳龍崗“9·20”特大火災事故存在腐敗線索,正在調查之中。
腐敗,往往隱藏在一些重特大事故背後。早在今年1月,安全監管總局、監察部在國務院新聞辦召開新聞發佈會,公佈了湖南省鳳凰縣堤溪沱江大橋坍塌、山西省臨汾市蒲縣蒲鄧煤礦瓦斯爆炸兩起事故背後存在的權錢交易腐敗問題。
如果説每起事故的背後都有腐敗,未免偏頗,但相當多起事故的背後,都有腐敗的嫌疑,卻是不容置疑的。
若非如此,我們怎麼解釋,發生特大火災事故的深圳龍崗區舞王俱樂部,無營業執照,無文化經營許可證,未經公安消防部門驗收,居然紅紅火火非法營業一年之久?
若非如此,我們怎麼解釋,發生特大潰壩事故的山西臨汾市襄汾新塔礦業公司,沒有採礦許可證和安全生産許可證,居然長期非法生産?
若非如此,我們怎麼解釋,山西婁煩尖山鐵礦“8·1”特大排土場垮塌事故從8月1日到9月17日上報的遇難人數一直為11人,而國務院核查指導組去了,短短一週就查明死亡失蹤45人?
一些事故企業之所以敢無視法律,非法違法經營生産,是腐敗撐起了保護傘;一些執法部門監管不力、把關不嚴,是腐敗伸出了干擾之手。
堅決查處安全生産責任事故背後的權錢交易等腐敗行為,既是群眾的迫切要求,也是政府部門的莊嚴承諾。我們注意到,在近期發生的幾起重特大安全生産事故中,刑事責任追究力度和行政問責力度明顯加大。
治理事故背後的腐敗問題,一定要有過硬的手段。要堅持把調查腐敗現象作為事故查處的必備程序;要堅持讓檢察機關、監察部門參加事故調查,及早介入;要鼓勵社會公眾和媒體監督舉報;要加大責任追究力度。通過綜合措施,讓隱藏在事故背後的腐敗行為大白于天下,讓無視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的腐敗分子無處遁形,受到應有的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