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10月16日電(記者岳德亮)浙江省政府16日公佈的一份實施意見提出,縣級以上政府要對有關部門和下一級政府的就業工作主要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和監督,並將考核結果作為衡量政府政績的重要指標。
根據這個省的規定,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把城鎮新增就業人數、控制失業率、落實就業政策、強化就業服務、加大就業資金投入和幫助困難群體就業等作為就業工作的主要目標任務,並逐級分解落實到基層政府和有關單位。
為了促進社會就業更加充分,浙江省政府在這份實施意見中指出,各級政府要把擴大就業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目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並制定促進就業的中長期和年度工作計劃。進一步優化産業結構,鼓勵發展勞動密集型産業,大力發展服務業,扶持發展中小企業,充分發揮民營企業在吸納勞動力就業方面的積極作用,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業崗位。
浙江省政府還規定,今後,各級政府在安排政府投資和確定重大建設項目時,應充分考慮就業貢獻率,優先支持就業吸納能力強的項目建設和行業發展,充分發揮政府投資和重大建設項目帶動就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