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科學發展 強化法律監督
——最高人民檢察院深入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
新華社北京10月20日電(記者隋笑飛)最高人民檢察院在深入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中,認真學習貫徹胡錦濤總書記等中央領導同志最近關於檢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堅持科學發展,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為實踐載體,從一開始就注重突出實踐特色,強調全國檢察機關要上下互動,在解決法律監督工作中的突出問題、推動檢察工作科學發展上取得實效。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指出,高檢院機關和地方各級檢察院都要緊緊圍繞確定的實踐載體,把開展學習實踐活動與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以及黨中央關於全面加強和改進檢察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特別是胡錦濤總書記等中央領導同志最近對檢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緊密結合起來,與促進改革發展穩定結合起來,與做好各項檢察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做到查找差距從實踐入手、制定措施以實踐為基礎、解決問題用實踐來推動、檢驗成效以實踐作標準,使開展學習實踐活動的過程真正成為全面加強和改進檢察工作的過程。
高檢院堅持把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重要指示精神作為突出實踐特色的根本。10月初,胡錦濤總書記等中央領導同志專門就檢察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對檢察機關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努力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事業新局面提出了明確要求。最高人民檢察院立即召開黨組會進行傳達學習,研究貫徹措施,並於10月8日召開全國檢察機關電視電話會議,要求全國檢察機關採取有效措施,及時把胡錦濤總書記等中央領導同志的重要指示傳達到每一個基層檢察院和每一位檢察人員,迅速掀起學習貫徹的熱潮。當前,全國檢察機關和廣大檢察人員都在通過多種形式學習貫徹中央領導同志重要指示精神。
高檢院堅持把解決突出問題作為突出實踐特色的關鍵。最高人民檢察院從制定學習實踐活動實施方案開始,就在徵求意見、總結近幾年檢察工作發展經驗的基礎上,對檢察工作和高檢院機關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初步梳理,確定了學習實踐活動要解決的五個重點方面的問題:一是著力解決服務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大局意識不強,與全社會對公平正義的需求不適應,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水平不高,以及在履行職責中不敢監督、不善監督、監督不規範、監督不到位等制約檢察職能發揮的問題。二是著力解決對人民群眾感情淡漠,執法為民意識不強,對人民群眾的新要求、新期待體察不充分、回應不及時,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力度不夠,保障人民群眾對檢察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還不夠充分等問題。三是著力解決法律監督能力不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需要,各項業務工作之間、各地區工作之間發展不平衡,基層基礎工作有待加強,檢察隊伍管理機制不健全,檢察工作考評體系不完善、不科學等問題。四是著力解決全局意識不強,領導和推動全國檢察工作科學發展的能力不強,宏觀指導、分類指導不力,業務工作與隊伍建設、執法保障不協調等問題。五是在黨性黨風黨紀方面,著力解決黨員意識不強,理想信念不堅定,宗旨意識淡薄等問題;在執法行為作風方面,著力解決受利益驅動辦案、執法辦案中侵犯當事人人身權利、濫用檢察權損害群眾利益以及特權思想、霸道作風、執法不公不廉等突出問題。
高檢院堅持把廣泛徵求意見作為突出實踐特色的基礎。為了進一步找準檢察工作中不符合科學發展的突出問題,進一步理清檢察工作的發展思路,增強學習實踐活動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最高人民檢察院專門制定了廣泛徵求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意見的方案。
高檢院堅持把全國檢察機關上下互動作為突出實踐特色的重要舉措,力求在統一執法思想上有新收穫,在解決突出問題上有新成效,在創新體制機制上有新突破,在促進科學發展上有新舉措,努力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事業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