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22日電(記者姚均芳、王宇)中國人民銀行有關方面負責人22日表示,“地下炒金”是典型的非法黃金期貨交易行為,不受法律保護,投資者如果參與其中,其合法權益將得不到法律的保障,因此風險和社會危害性極大。
最近一段時間,已發生多起非法黃金期貨交易事件,投資者損失慘重,引起了社會公眾廣泛關注。
目前“地下炒金”活動主要有兩種形式。一是一些機構利用國內公民身份在當地設立皮包公司,代理國內的機構或者個人進行海外黃金期貨的投資;二是一些公司設立交易平臺,提供黃金交易服務,並要求投資者在指定賬戶存入一定的資金進行交易。
這位負責人表示,國內投資者可以通過商業銀行進行黃金交易所的實物黃金的投資,也可以進行商業銀行的紙黃金的投資,還可以進行上海黃金期貨交易所的黃金期貨交易。而有機構和個人參加“地下炒金”,主要原因是在利益誘惑下忽視了法律與風險。
這位負責人介紹説,今後人民銀行將進一步加強黃金市場投資者教育,使投資者熟悉政策,強化風險意識,通過合法的投資渠道理性投資。人民銀行將繼續推動黃金市場産品創新,並進一步加強對黃金市場的監督和管理,推動我國黃金市場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