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哈爾濱10月22日電(記者呼濤)為提升對環境違法企業的打擊監督力度,黑龍江省環境保護廳公佈今年第一批掛牌督辦環境違法企業名單、企業環境違法事實及督辦要求,以加強社會對環境違法企業的監督。
記者從黑龍江省環境保護廳召開的新聞發佈會獲悉,對嚴重環境違法案件實行掛牌督辦是近年來環保部門實施的“最高層次”處理。為此專門出臺的《黑龍江省環境保護廳環境違法案件掛牌督辦管理辦法》規定,對六類環境違法行為未得到及時糾正和處理的予以掛牌督辦。
受到掛牌督辦的環境違法行為包括,群眾反映強烈、影響社會穩定的環境違法案件;造成嚴重環境污染或對生態環境造成重大破壞的環境違法案件;造成河流、區域的連片污染或工業園區幾重污染的環境違法案件;威脅飲用水源地環境安全的環境違法案件;環境違法行為經行政處罰,拒不改正或整改不到位的環境違法案件;其他需要掛牌督辦的環境違法案件。
黑龍江省環境保護廳副廳長國元介紹説,此次公佈的今年第一批4起掛牌督辦環境違法案件,均涉及違反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的法律規定。企業具體違法事實還分別包括,佳木斯市樺南縣鴻基集團有限公司環境違法案,無污染防治設施、荒煤氣外泄嚴重等;雞西市林源煤氣有限公司環境違法案,涉及污染防治設施未建成而擅自投産等;佳木斯市樺川縣樺康紙業有限公司,生産廢水直排廠外污水庫,現場檢查時用清水稀釋生産廢水排放等;綏化市黑龍江迪龍制藥有限公司,部分工程未經驗收、環評擅自開工等。
黑龍江省將對這4起涉案企業暫停其新建項目環境審批,向金融、證監、商務等機構或部門通報環境違法情況,並在新聞媒體曝光,實現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