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11月1日電(記者 車曉蕙)近年來,各地不斷推出對困難群眾的社會救助措施,但這些措施以單項制度為主,過於分散。廣州市近日出臺相關文件,全面系統地明確各項社會救助制度,實行“一口上下”,困難群眾申請社會救助不再需要跑多個“部門”。
廣州市政府出臺的《推進社會救助體系化建設的意見》提出,健全以低保制度為基礎、專項救助為輔助、慈善事業為補充的社會救助體系,通過搭建平臺、健全網絡、保障投入等,大力推動社會救助“體系化”建設。這是廣東省內首個以政府名義制定的專門針對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政策文件。
此前,廣州市的社會救助制度包括城鄉低保制度、低收入困難家庭救助制度、分類救濟制度、醫療救助制度、五保供養制度、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制度和臨時救濟制度等,實行了發放救濟(補助)金、發放日用品、減免日常消費性開支和醫療費、廉租住房、子女教育扶持、就業扶持、法律援助等救助形式,由於涉及生活、醫療、住房、教育、就業等諸多內容,給困難群眾“對口”申請救助增加了難題。
按照這一文件,群眾申請社會救助不需再跑多個“部門”,明確社會救助業務由街道或鎮負責實施,不論何種項目,統一向街道或鎮社會救助服務機構審核報批,並統一下發救助款物,簡化申請程序,讓各項救助措施落到實處。
為了方便群眾辦事,廣州市還提出在2009年底前建立“社會救助信息網絡管理系統”,屆時將實現社會救助業務網上操作。
在《意見》中廣州市明確提出了借鑒先進國家和地區經驗,在社會救助領域引入政府購買服務。廣州市民政局正在起草《社區社會組織管理辦法》,將進一步降低社會民間組織登記門檻,使活躍在社會上的慈善和公益性社會組織合法化,並將條件成熟的社會救助和社會服務的事務性工作,委託給這些社會組織來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