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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披露兩起非法證券諮詢活動提醒投資者防騙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11月07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11月7日電(記者陶俊潔、趙曉輝)中國證監會7日對涉及非法證券諮詢的兩起案件進行了披露,分別涉及龍頭黑馬預告網和深圳金股之王科技有限公司。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龍頭黑馬預告網未獲得中國證監會證券業務諮詢資格,但其控制人趙東榮利用互聯網招攬會員加盟,于2001年11月至2008年7月間,累計向北京、上海、江蘇等30個省區市200多個投資者提供非法諮詢服務,累計違法所得人民幣718萬元。

    在金股之王一案中,2007年9月以來,金股之王在未取得證監會批准資格的情況下,通過全國14家電視臺5家網絡媒體的宣傳,招攬客戶共計1000余人,非法所得超過1000萬元。

    鋻於上述兩個案件已構成刑法225條規定的非法經營罪,並已經達到刑事移送的標準,證監會已將該案移送公安部門查處。目前公安部門已經立案,並開展案偵工作。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從案件查處的情況看,不法分子往往通過設立獨立網站或租用網絡空間,以主流網站的鏈結廣告方式吸引瀏覽者點擊進入;或者是通過網上論壇、博客、股吧發帖,利用QQ群、MSN群等網上聊天工具方式進行非法諮詢。不法分子多打著“經中國證監會批准”“中國股票證券發行管理中心優秀股票信息網站”等旗號,用與證券公司等市場專業機構相近似的名稱矇騙投資者。

    證監會負責人提醒廣大投資者,應警惕網絡證券活動騙局,在參與證券投資活動時,要尋求有合法資格、正規的投資諮詢渠道,注意識別和防範非法諮詢機構及個人。一旦發現違法違規行為,或因此受騙上當,應及時向當地證券監管部門或公安、網監、工商部門舉報或報案,並保留相關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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