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紀檢監察法規工作:
山東省初步建立紀檢監察法規機構網絡
新華社北京11月9日電(記者李亞傑)記者日前從此間召開的全國紀檢監察法規工作會議上了解到,經過多年不懈努力,山東省初步建立起紀檢監察法規機構網絡和一支素質較高的法規幹部隊伍,有效推進了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
據了解,多年來,山東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著眼于從嚴治黨、依法治國的戰略全局,高度重視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堅持“健全機構抓基礎、抓好隊伍出成果”的工作思路,大力加強紀檢監察法規工作機構建設,切實提高法規隊伍的政治、業務素質,為推進全省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提供了有力保證。
山東省紀委歷屆領導班子對法規工作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十分重視,堅持常抓不懈,取得了明顯成效。
目前,全省17個市級紀委中有7個市單獨設立了法規室,在140個縣(市、區)級紀委中,有6個單獨設立了法規室。許多單位還設立了法規起草制定領導小組。省內各大型國有企業紀委也都明確了承擔法規工作的機構和相應工作人員。全省法規工作機構網絡的建立,為推進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奠定了堅實的組織基礎。
同時,為適應新時期法規工作要求,山東省紀委、監察廳注重加強指導和培訓,努力提高法規幹部政策業務素質。自2006年以來,山東省參加中央紀委法規培訓班學習的法規幹部160多人次,佔全省法規幹部三分之二以上。
同時,還積極支持和鼓勵各市紀檢監察機關採取以會代訓、專題培訓班等形式培訓基層法規幹部,五年來共培訓法規幹部1800多人次,較好地提高了法規幹部的整體政策業務素質。
確保廉潔救災和高效重建
四川加強應急狀態下的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
新華社北京11月9日電(記者李亞傑)記者日前從此間召開的全國紀檢監察法規工作會議上了解到,為確保抗震救災和恢復重建工作廉潔高效、規範有序地進行,四川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發揮職能作用,加強應急狀態下的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
——填補空白,圍繞抗震救災和恢復重建起草制定法規制度。地震發生後,四川省紀委、監察廳先後起草制定40余件法規制度,保證了抗震救災和恢復重建中的黨風廉政建設有法可依、有紀可循。
為保證政令暢通和幹部履職盡責,起草制定了《關於嚴肅紀律確保做好抗震救災工作的緊急通知》等制度規定;針對救災款物數量大、監管難、社會關注度高的實際,起草制定了《四川省救災捐贈款物管理使用過錯責任追究辦法》等制度規定;為確保恢復重建工作又好又快進行,起草制定了《四川省汶川特大地震災後恢復重建行政效能問責規定(試行)》等規範性文件等。
——廣泛傳播,高強度、多渠道宣傳有關法規制度。抗震救災期間,保證抗震救災和災後重建的重要法規制度一齣臺,及時召開新聞發佈會,一些法規制度在網上引發熱議,取得了很好的宣傳效果。針對災區實際,還通過流動廣播、散發宣傳單、張貼公益廣告、社區宣傳欄等多種形式加強法規制度的宣傳。
另外還將有關政策法規彙編成冊,下發有關單位和一線工作人員、社會監督員等進行廣泛宣傳。
——取信於民,以強有力的監督檢查保障法規制度貫徹落實。為確保有關法規制度貫徹執行到位,四川省紀委、監察廳向11個省級部門、6個重災市(州)的392個鄉鎮共派出350個監督工作組,面向社會徵聘了308名社會監督員,全面恢復並啟用重災縣因地震損毀的電子監察系統,提前開通信訪舉報電話12388,迅速組建網上輿情監控組,並在受災縣、鄉和受災群眾集中安置點設立現場投訴點,及時受理群眾投訴。
據了解,目前四川省紀委、監察廳正結合災後恢復重建實際,研究制定違反財政專項資金管理使用規定行為的責任追究辦法,以及進一步加強對口支援資金物資監管的協調聯絡制度。
確保法規制度統一有效
——河南省積極開展紀檢監察法規清理
新華社北京11月9日電(記者李亞傑)記者日前從此間召開的全國紀檢監察法規工作會議上了解到,近年來,河南省紀委監察廳在全省範圍開展了紀檢監察法規清理工作。通過清理,全省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水平進一步提高,有力促進了全省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深入開展。
據了解,2002年至今,河南省先後組織了4次全省範圍內的清理工作。其間,從法規制度收集、甄別,到審核、發佈“行、改、廢、立”的清理結果等環節,探索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法規清理工作程序。
——多方收集,務求全面。收集資料是法規清理的基礎性工作,工作量大,易出差錯,為保證法規制度收集的全面、徹底、準確,採取了“一備案、兩結合、三對照”的方法。“一備案”,就是對收集的法規制度,逐件填寫《法規制度清理收集登記表》,並複印原件,留底備案。“兩結合”,即以檔案蒐集為主渠道,以法規彙編和相關資料為輔助渠道,主輔結合,雙管齊下,全面收集資料。“三對照”,即把主、輔渠道收集的資料和檔案原件(或複印件)從文號、標題、內容、發佈時間等方面三方對照,確保收集資料的全面、準確。
——認真甄別,務求實效。在全面收集的基礎上,按照“誰起草、誰甄別,兼顧業務相近”的原則,把收集的法規制度分送相關部門單位和委廳相關室,由他們進行初步甄別。為保證甄別質量,制定了保留、廢止、修訂的標準,並將標準細化後融入表格,製作了《法規制度清理甄別登記表》,要求各單位在堅持“法規甄別與實際需要甄別相統一”的原則下,側重“實際需要”,按照表格中細化的標準和要求,認真撰寫初步甄別意見和理由,由領導同志簽署意見後交法規清理工作組。
——反復審核,務求準確。對各單位各部門交來的初步甄別意見,實行了“五級審核把關制”,即通過設計科學合理的《法規清理審核表》,由清理小組成員、清理辦副主任、清理辦主任、領導小組副組長、領導小組組長逐級審核,逐人簽署審核意見,註明理由並簽名。通過規範程序,確保了法規清理工作的質量,提高了法規工作的效率。
江蘇省從三個層面建立完善反腐倡廉制度1500多項
新華社北京11月9日電(記者李亞傑)記者日前從此間召開的全國紀檢監察法規工作會議上了解到,幾年來,江蘇省突出重點,力求創新,從省、省級機關和市縣(市、區)三個層面,共建立完善反腐倡廉制度1500多項,江蘇特色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取得重要進展。
據介紹,這三個層面各有側重:省一級重點制定一批關係全局的制度規定;省級機關主要針對權力運行的重點部位、關鍵環節,制定完善制度規定;市、縣(市、區)從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入手,建立健全相關制度規定。
近年來,江蘇省紀委、監察廳充分發揮協調作用,堅持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設作為構建懲防體系的中心環節,連續以制度建設年、推進年、提高年、規範執行年為載體,大力加強制度建設,不斷提高幹部教育和權力監督的規範化水平,推進反腐倡廉建設深入發展。
——著重圍繞政府職能轉變,削減和規範行政審批,實行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和行政許可過錯責任追究,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和綜合行政執法試點等,規範政府施政行為;
——圍繞促進經濟協調發展,推動有關方面制定有利於科學發展的産業政策,出臺科技資金扶持和審查制度,健全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實施重大投資項目論證、績效評估和責任追究制度等,規範投資行為;
——圍繞提高行政效能,協調有關方面建立四級便民服務體系,出臺《行政效能投訴規定》,實行一次性告知、首問負責、全程代理等,為經濟發展打造良好的投資環境;
——圍繞保障市場經濟公平有序運行,配合有關方面建立《企業信用檔案制》和《廉潔準入制》,實行重點工程紀檢監察派駐制等,規範市場經濟活動;
——圍繞推動科學發展,配合有關方面制定出臺《關於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核評價機制的意見》,引導幹部轉變發展理念,創新發展思路。
同時,圍繞維護群眾利益這個根本,推動有關方面建章立制,切實解決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
比如,針對上學難、上學貴問題,推動有關方面優化教育佈局、結構和資源配置,制定《農村義務教育免收學雜費實施辦法》和《教育亂收費處分規定》等;針對看病難、看病貴問題,推動有關部門加強鄉村、城鎮社區衛生服務網絡建設,推行醫療機構藥品網上採購監管,實行藥品用量動態監測、超常預警、不當處方公示點評等制度;針對環境污染問題,推動有關方面制定《排污費徵管稽查辦法》,建立重點工業污染源現場監察檔案,並推行環保行政處罰集中會審制度等;針對房價過高問題,推動有關方面制定《經濟適用房管理規定》和《廉租房管理規定》,逐步解決低收入群體住房難的問題,使制度建設充分反映人民群眾的呼聲,體現人民群眾的願望。
吉林建立健全四項機制
提高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執行力
新華社北京11月9日電(記者李亞傑)記者日前從此間召開的全國紀檢監察法規工作會議上了解到,近年來,吉林省紀委、監察廳按照中央紀委監察部的部署要求,始終把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工作擺到突出位置,建立健全了組織保障機制、長效機制、修正機制、評估機制,使立法質量不斷提高,制度的執行力不斷增強,反腐倡廉建設不斷深入。
——建立健全法規工作組織保障機制。吉林省堅持立法質量和制度落實並重,加強領導,調整工作思路,加強法規工作機構建設,配齊配強人員,完善相關制度,為履行法規職能提供了組織保障。
——強化備案審查,建立健全法規工作長效機制。法規備案審查是維護法規的統一性和嚴肅性,提高立法質量的重要措施,要常抓不懈。吉林省注意將備案審查工作具體化,規範化,制度化,形成了長效機制。
據了解,吉林針對基層紀檢監察機關存在的出臺法規不規範、超越權限、不向上級備案等問題,加強了備案審查工作的規範化管理,及時下發通知,對立法權限、立法技術、立法備案等方面進行了規範,建立健全了有關制度。
——加強清理檢查,完善法規制度修正機制。吉林注意把常規清理檢查與專項清理檢查相結合,把定期檢查與隨時檢查相結合,完善了反腐倡廉法規制度的修正機制。
今年初,吉林省紀委、監察廳組織力量對全省9個市(州)法規工作進行了全面檢查,聽取了工作情況彙報,嚴格審查了1650余份基礎性材料,提出了180余條檢查建議,其中對檢查清理出的違規文件如何糾正,提出了具體的指導意見。
——積極探索,建立法規制度評估機制,運用科學的方式方法對法規制度進行綜合評估。
據了解,通過開展評估工作,吉林省發現了影響法規制度執行力技術層面和執行層面的問題和主要原因,隨後運用這些客觀科學的評價成果,有針對性調整了法規工作側重點,要求法規工作既要提高立法質量,使法規結構設計科學,條款設定詳細、具體,操作性強;又要提高制度的執行力,加強制度落實的監督檢查,營造遵紀守法的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