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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解讀:如何理解推進農業經營體制機制創新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11月11日   來源:新華社

    十七屆三中全會決定解讀:

如何理解推進農業經營體制機制創新,加快農業經營方式轉變?

    新華社北京11月11日電  農村實行家庭承包經營,極大地調動了農戶的生産積極性,有力地推動了農業農村發展。但我國人多地少的基本國情決定了農戶經營規模過小,戶均不足半公頃並且細碎分散,一家一戶經營組織化程度低,既不利於標準化生産、機械化作業,又增加了生産成本和進入市場的難度,與發展現代農業的要求不相適應。同時,隨著農村大量青壯年勞動力外出務工,農民老齡化、農業副業化的現象越來越突出,農業持續穩定發展面臨巨大挑戰。《決定》對此高度重視,提出推進農業經營體制機制創新,加快農業經營方式轉變,並從“統”和“分”兩個層次提出了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兩個轉變”的政策要求。

    在“分”的層次上,《決定》提出家庭經營要向採用先進科技和生産手段的方向轉變,增加技術、資本等生産要素投入,著力提高集約化水平。圍繞著改造傳統農戶、培育現代農業經營主體,要廣泛開展多種形式的農民培訓,讓每戶至少有一名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明白人”,並從優化環境、完善機制、加大扶持等方面入手,加強農戶經營能力建設,著力提高農戶的融資經營能力、科技應用能力、機械使用能力和市場開拓能力。特別是重點培育種養業能人大戶,通過他們的引領作用和示範效應,使之成為發展現代農業的示範戶和“領頭雁”。

    在“統”的層次上,《決定》提出統一經營要向發展農戶聯合與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層次、多形式經營服務體系的方向轉變,發展集體經濟、增強集體組織服務功能,培育農民新型合作組織,發展各種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鼓勵龍頭企業與農民建立緊密型利益聯結機制,著力提高組織化程度。這是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的基礎性工程,也是現階段完善農村雙層經營體制的重點和難點。做好“統”的文章,必須從各地實際出發,充分尊重農民意願,引導農民發展多樣化的聯合與合作,農民喜歡怎麼合作就怎麼合作,農民需要什麼服務就發展什麼服務,依靠農戶合作和社會化服務,把小農戶經營引入現代農業規模化、集約化發展軌道。具體來看,要做好4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增強集體組織服務功能。二是培育農民新型合作組織。三是發展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四是發展農業産業化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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