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基會對湖北宜昌“長陽縣希望小學被撤並”報道作出回應
呼籲各界人士依靠專業機構實現慈善意願
新華社北京11月20日電(記者譚浩)有關媒體日前報道湖北宜昌“長陽縣希望小學被撤並”的消息後,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有關負責人20日對此作出回應,並呼籲各界人士依靠專業機構實現慈善意願。
據有關媒體報道,在上世紀90年代中後期“普九”中,湖北宜昌長陽土家族自治縣在社會及眾多愛心人士的援助下,建起了76所希望小學,成為“希望小學之縣”。如今,全縣只有18所希望小學尚在使用,其餘58所小學或廢棄,或另做他用,成為名副其實的“擺設”。
此報道披露後,湖北省青基會立即派人進行了調查。根據調查核實的情況,湖北省青基會在長陽縣共援建希望小學18所,目前正常使用14所,被撤並4所。除此之外,宜昌市和長陽縣團組織為了幫助貧困地區兒童改善學習條件,在1997—1998年用募集的捐款按5萬元/所的標準改造村級教學點的危舊校舍,共援建了30所“微型希望小學”。由於農村小學佈局調整,有21所村級教學點被合併到鄰近的完全小學,目前正常使用的還有9所。
“有關媒體關於長陽縣建有76所希望小學的報道,在長陽縣教育局沒有得到證實。”中國青基會常務副理事長顧曉今説,報道中提及的“大鵬希望小學”和“春華希望小學”等,很可能是一些機構和個人援建學校後自行冠名為“希望小學”。這些援建項目由於缺乏監管,缺少後續扶持,沒有專門的機構負責,因此出現問題較多。
顧曉今表示,從長陽縣反映的情況來看,在農村小學佈局調整的過程中,由希望工程實施機構援建的希望小學得到了較好的保留。據湖北省青基會調查,2000年以後湖北省新建的140多所希望小學沒有一所出現撤並情況。
“事實上,中國青基會和各省青基會在援建希望小學時,嚴格遵守《希望小學建設管理規則》,其內容包括希望小學建設條件、項目申請和建設程序、建校資金管理以及後續扶持等等。”顧曉今説,為了新建希望小學持久穩定發展,避免撤並風險,中國青基會還在希望小學建設管理規則中,增加了“學校應為鄉村完全小學,在校學生人數不得低於270人”的規定,同時強調“新建希望小學的選址務必符合當地農村中小學教育佈局調整計劃,15年內不被撤並”。
根據中國青基會2006年向青基會系統下發的有關意見,需要撤並的希望小學應由縣級人民政府提出撤並的理由及希望小學資産、校名處置方案,報省級青基會會商捐贈人同意。中國青基會立項援建的希望小學,撤並處置方案須由省級青基會報中國青基會會商捐贈人同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的相關規定,希望小學如確需撤並,要堅持希望小學牌子不丟、希望小學捐贈資産不丟的原則。”顧曉今説,由於希望小學全部屬於政府規劃的公立學校,在希望小學建設資金中既有捐贈人的捐款,也有政府的匹配資金,希望小學建成後其公益財産隨著學校管轄權轉移給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因此政府有義務對這部分公益財産承擔管理責任。
“目前,中國青基會已安排對各省希望小學撤並情況進行調查。”顧曉今在感謝社會各界發揮輿論監督的作用、促進公益事業健康發展的同時,呼籲各界人士依靠專業組織實現捐贈意願,給予公益組織以信任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