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27日電(記者隋笑飛)近日發生在山西省霍寶幹河煤礦的記者“封口費”事件引起了社會公眾的關注。中央領導同志對此高度重視,指示要嚴肅查處、公開曝光。新聞出版總署、山西省委、山西省政府及時派出工作組督查處理此案,新聞出版總署于26日通報了事件處理情況。
據通報,截至目前,山西霍寶幹河煤礦“封口費”事件中有據可查的涉案人員共60人,其中發“封口費”封鎖消息、阻撓記者採訪者2人,收受“封口費”的新聞記者4名、媒體工作人員26人、假記者28人,這60名涉案人員已由有關行政部門、媒體主管部門、公安機關依法作了處理。涉案資金31.93萬元絕大部分已經追回。
據通報,具體處理情況主要內容如下:
--隱瞞事實真相以“封口費”封鎖新聞消息的礦方負責人已經免職。2008年10月28日,有關部門免去陳宏元山西霍寶幹河煤礦有限公司黨總支書記職務,解聘了李天智的山西霍寶幹河煤礦有限公司總經理職務。
--對已查實的4名新聞記者及其相關責任人分別給予了處理。《現代消費導報》地市新聞部副主任張軍利與他人一起收受1.4萬元,張軍利被免去地市新聞部副主任職務並解聘;該報主管單位山西省社科院接受執行總編輯郭志勇辭職;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對報社處以警告一次,罰款3萬元,吊銷張軍利記者證。《山西畫報》朔州記者站站長徐有收受1000元,雜誌社主管單位山西出版集團免去徐有記者站站長職務並解除聘用關係,給予雜誌社社長侯天祥警告處分。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對雜誌社處以警告一次,撤銷朔州記者站,吊銷徐有記者證。《山西科技報》副總編張士凱收受1萬元,報社主管單位山西科協免去張士凱副總編職務,對該報總編輯景茂盛行政記過處分。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對報社處以停業整頓1個月,罰款3萬元,吊銷張士凱記者證。《科學導報》記者牛建黎收受1萬元,報社主管單位山西科協給予《科學導報》總編輯石寶新行政記過處分,免去廣告部主任陳玉愛職務,解聘廣告業務員牛建雄。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對該報社處以警告一次,罰款3萬元,吊銷牛建黎記者證。
--對已查實的14名媒體工作人員及相關責任人分別作了處理:
1、中國教育電視臺停播與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合辦的《安全現場》欄目,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責令《安全現場》欄目製作單位 --北京巨頭傳媒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對郭如松、段民峰做出處理,有關部門正在查處《安全現場》欄目非法銷售光盤案。
2、山西省廣播電視局對山西廣播電視總臺公共頻道總監郝剛給予行政免職和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負有監管責任的臺總編室主任郝衛平給予免職並調離總編室,撤銷《經濟與法》欄目,有關部門已對欄目製作單位暢通達公司許朝霞等4人予以立案查處。
3、《現代消費導報》報社主管單位山西省社科院解聘該報與他人一起收受1萬元的廣告業務員樊海斌。
4、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對《綠色中國》雜誌社做出罰款3萬元和停業整頓3個月的行政處罰,責令該社停止違法行為,並對該社駐山西辦事處主任鞏文明、王淩飛、島麗婷、王笑天及相關涉案人員做出相應處理;取締該社駐山西辦事處,責令該社主動登出其他此類辦事處。
5、《山西法制報》報社主管單位山西日報報業集團責令山西法制報社社長關啟寫出書面檢查,解除與該報臨汾發行站發行人員賈志慶的聘用關係,免去《山西法制報》臨汾發行站站長關順才職務。山西省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對該報處以警告一次並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
6、《映像》雜誌社對相關人員處理如下:雜誌社主持工作的副主編張國田寫出書面檢查,免去負有領導責任的王雲飛社長助理職務,解除與馬慧明的聘用關係。山西省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對該雜誌社處以警告一次的行政處罰。
7、中國財富雜誌社山西辦事處開除聘用人員薛俊亮。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對雜誌社警告一次,取締中國財富山西辦事處,責成主管單位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8、《政府法制》雜誌社主管主辦單位山西出版集團及雜誌社對相關人員處理如下:責令雜誌社社長李玉忠寫出書面檢查,給予分管副社長王洪秀警告處分,解除與通訊員薛光田的聘用關係。山西省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對該雜誌社處以警告一次的行政處罰。
9、法制日報社山西記者站聘用人員李娟平與假記者劉小兵合夥以收礦方宣傳資料費方式收受3.95萬元。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對法制日報社警告一次,罰款3萬元,撤銷山西記者站,責成主管單位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公安機關正在追捕李娟平,劉小兵另案查處。
10、《企業維權與監管》(內部資料性出版物)聘用人員陶雲收取礦方1.8萬元所謂版面費。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已吊銷《企業維權與監管》內部資料性出版物準印證,責令退還1.8萬元版面費,責成主管單位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
工作組在調查中還發現,有28名不法分子假冒電視臺、報刊社、網站名義到山西霍寶幹河煤礦有限公司敲詐勒索,涉案金額15.16萬元,目前有關部門正在全力偵查,依法進行打擊。涉案金額較大的假記者劉小兵已被公安機關抓獲。
此外,根據幹河煤礦有關人員提供的相關證據,尚有6家媒體的12名工作人員涉案,有關部門正根據線索進一步加強調查、取證工作,查實一個處理一個。
新聞出版總署通報指出,堅決支持相關新聞媒體主管主辦單位和政府行政部門依法依規對查實的媒體和從業人員從嚴從重進行處罰,以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對已查實存在問題的涉案人員將全部列入違規違法記者名單,通報全國,禁止進入新聞隊伍;對尚未查實的線索,要繼續深入調查取證,並積極協助公安機關加快偵破,只要案件有線索,將窮追不捨,一查到底;對涉嫌違法犯罪的將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要採取有力措施加強管理,規範新聞採訪秩序,整頓派出機構,維護新聞媒體的公信力和新聞從業人員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