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5日電(記者李舒)北京市交管局5日公告,根據北京市政府發佈的新一輪車牌尾號輪換停駛規定,下周起“尾號停駛”再次輪換,每組號牌停駛日依次向後推一天。這一輪停駛規定執行到1月4日止,其間交管部門將嚴查遮擋、塗改號牌等違法行為。
據北京市交管局新聞辦通報,9月28日,北京市政府發佈了《關於實施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明確規定:按車牌尾號每週停駛一天的車輛車牌尾號分為五組,定期輪換停駛日,具體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提前公告。根據《通告》,交管部門已提前一週廣泛公告車牌尾號輪換停駛新一輪規定將於12月8日(下週一)開始實施。
交管部門提示:下週一即12月8日起至2009年1月4日止,新一輪車牌尾號停駛規定開始實施,星期一停駛尾號為4和9的車輛,星期二停駛尾號為5和0的車輛,星期三停駛尾號為1和6的車輛,星期四停駛尾號為2和7的車輛,星期五停駛尾號為3和8的車輛;限行含臨時號牌,機動車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按0號管理;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記者了解到,《通告》執行2個月以來,北京交警在路面檢查和高科技執法監控中,仍發現個別司機心存僥倖,故意違反《通告》規定駕車上路的情況,特別是故意遮擋、污損或不懸掛號牌。交管部門表示,對此行為已作出專門部署,將加大對違反“五日制”限行規定和涉牌違法行為的整治力度,繼續嚴格執法,充分應用電子眼、監控頭、移動執法車等高科技非現場執法設備,對五環以內的主要幹線、環路實施無縫隙監控,在城區主要道路和環線進出口、進出京聯絡線處部署專門警力,對主要城區道路進行重點篩查,加大路面執法力度。違反“五日制”限行規定出行的,依法處以100元罰款;未按規定安裝號牌、故意遮擋、污損機動車號牌的,依法處以200元罰款、記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