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3日電(張景勇、丁可寧)公安部部長助理鄭少東在23日召開的全國公安機關經偵系統執法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説,在當前經濟形勢下,各級公安經偵部門在依法打擊經濟犯罪的同時,要嚴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講究執法方式方法。決不能因為執法不當給企業生産經營活動造成影響,更不能從地方和部門利益出發,使企業的生産經營活動雪上加霜,甚至引發群體性事件。
鄭少東説,對涉嫌犯罪企業的正常經營賬戶、資金,要慎用查封、扣押、凍結措施,對負責企業正常經營的高管人員也要慎用拘留、逮捕措施。要從辦案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出發,根據必要與可行的原則,正確適用強制措施。
近年來,經偵執法工作邁上了新臺階。經偵法制建設穩步推進,執法規範化建設水平明顯提升,信訪工作成效顯著,執法監督機制基本建立,經偵民警執法素質和執法能力逐步提高。但受當前國際金融危機快速蔓延和世界經濟增長明顯減速的影響,加上我國經濟生活中尚未解決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經濟犯罪形勢日趨嚴峻,打擊經濟犯罪和維護國家經濟安全的任務日益繁重,執法環境發生了深刻變化。
鄭少東要求各級公安經偵部門在執法辦案中,要堅持平等執法理念,在繼續保持對各類嚴重犯罪嚴打高壓態勢的同時,對於案值不大、社會影響較小,但關係民生的普通案件予以充分關注,以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要進一步加大追贓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為受害群眾挽回經濟損失。對於因經濟利益關係調整和民生等問題引發的群體性矛盾,要在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盡可能地推動解決群眾的合理訴求,積極做好維護社會穩定工作。要大力加強預警防範工作,積極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及時向社會通報經濟犯罪手法的新變化、新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