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拉薩12月27日電(記者 拉巴次仁)記者從正在拉薩召開的西藏金融服務“三農”工作會議上獲悉,2001年以來,西藏各金融機構認真執行中央特殊優惠金融政策,累計向社會讓利24.97億元,其中,向農牧區讓利4.7億元。
中央對於西藏農牧業、基礎設施等方面給予特殊優惠金融政策。在貸款利率方面,西藏各金融機構的人民幣貸款利率統一執行比全國各檔次貸款基準利率水平低2個百分點的優惠貸款利率政策,而各金融機構因在西藏執行優惠貸款利率形成的利差損失,由中央財政按當年各項貸款平均餘額給予2個百分點的利差補貼。
據中國人民銀行拉薩中心支行行長嚴思勃介紹,截至2008年11月底,西藏農牧業貸款餘額達42.87億元,比2000年增長了2.89倍;農牧民到戶貸款餘額達37.89億元,借款戶達34萬多戶,佔全區農牧戶總數的80%以上。
西藏自治區主席向巴平措説,近年來,西藏金融機構圍繞改善農牧民生産生活條件和增加農牧民收入,大力支持農牧區經濟發展,加大對安居工程、農田水利、畜牧業生産等支持力度,累計發放貸款175.29億元,促進了西藏農牧民生産生活條件的改善。今年,西藏農牧民人均收入預計達到3170元,比去年增長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