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原內蒙古萬里大造林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陳相貴(右一)、總經理劉艷英(右二)等被告人在包頭市中級法院接受一審判決。當日,備受社會關注的“萬里大造林”非法經營案一審宣判,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原內蒙古萬里大造林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陳相貴有期徒刑11年,原內蒙古萬里大造林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劉艷英有期徒刑9年,吳國慶、陳達等另外8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至3年不等,陳相貴、劉艷英等4名被告當庭表示上訴。新華社記者 李雲平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