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太原1月7日電(記者呂曉宇)記者從山西省勞動保障廳了解到,2008年山西省共為勞動者追發工資等待遇7882.22萬元,涉及勞動者5.14萬多人。
針對2008年三季度以來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許多企業處於停産半停産狀態的不利局面,今年山西省將繼續嚴格執行或建立“兩項保證金”制度。一是嚴格實行工資保證金制度,各用工單位都要在指定賬戶預存工資保證金,一旦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勞動保障部門將會同銀行立即從保證金中支付;二是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建議同級政府建立“緊急預備金”,專項用於解決緊急突發事件。對已被確認為惡意拖欠、拒不支付工資的,除依法採取處罰措施外,要動用緊急預備金,確保春節前被拖欠工資農民工的基本生活。
山西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將對受理的投訴舉報案件當日立案、當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