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12日電 《決定》對改善農村衛生條件和人居環境不但提出了明確要求,還從多個方面提出了如何改善的工作措施。
學習貫徹《決定》關於這一問題的論述,應重點從以下幾個方面把握:第一,應充分認識改善農村衛生條件和人居環境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村經濟社會取得了長足發展,農民生活水平明顯提高。但由於長期的城鄉分割,農村面貌依然很落後,城鄉差距十分明顯,農村環境“臟亂差”現象嚴重。2005年,有關部門對全國部分村莊進行了實地調查,結果顯示,96%的村莊沒有排水溝渠和污水處理系統;89%的村莊將垃圾堆放在房前屋後、坑邊路旁、村內外池塘等處。有的村莊街上污水亂流、垃圾遍地,根本談不上“村容整潔”。可以説,污水、垃圾問題已成為農村環境方面最突出、最集中的問題。從一定意義上説,不管當地農民的收入多麼高、生活多麼富裕,只要這種“臟亂差”的面貌不從根本上改變,就不能説新農村建設取得了較大成就。因此,各地各有關部門必須充分認識改善農村衛生條件和人居環境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其作為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一項重要任務,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抓緊抓好。
第二,應大力實施農村清潔工程。鋻於改善農村衛生條件和人居環境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各地各有關部門應大力實施以搞好農村污水、垃圾治理為主要內容的農村清潔工程。各級地方政府特別是縣鄉兩級政府,應在提供各種必要的支持的同時,廣泛動員廣大農民群眾積極參與農村污水、垃圾治理,投工投勞整治排水溝渠、修建垃圾池、改建柵格式化糞池以及參與相關的維護管理工作,進行宅前院後排水邊溝整治與垃圾清理,使污水能夠由農戶的家裏匯集到主要溝渠、垃圾能夠由農戶集中到垃圾池。村莊污水治理要與坑塘水系整治相結合,在確保不污染飲用水源的前提下可以直接向水體排放或自然下滲,具備條件的地方必須將村莊污水併入城鎮市政管網集中處理。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應逐步建立定點堆放、統一收集、定時清理、集中處理的管理流程。通過在村莊設置若干垃圾箱(池)和垃圾收集點,鄉鎮設置垃圾轉運站,縣級設立垃圾處理場,逐步建立由農戶集中堆放、村莊收集、鄉鎮中轉、縣級處理的農村垃圾收集清運與處理體系。對於暫時還不能集中處理的地方,可以鄉鎮為單位進行簡易集中填埋。與此同時,加強對歷史遺存垃圾的治理,嚴防城鎮污染向農村轉移;嚴格污水排放管理,對於治污設施不配套、對周圍環境影響大的企業,必須限期達標,不能達標的堅決關閉;加強對農村規模化養殖場的污染監 管,強化廢水、廢渣的標準化治理。
第三,應加快改水、改廚、改廁、改圈。這“四改”中的後“三 改”實際上是以農村的沼氣池建設為龍頭而帶起來的。農民建起了沼氣池後,由於有了方便、可持續利用的清潔燃料來做飯、燒水等,自然而然地就希望能像城裏人一樣擁有潔凈方便的自來水、整潔的廚房以及舒適方便的衛生條件等等。因此,這時就應該引導和組織農民把改水、改廚、改廁、改圈等有機地結合起來,逐步把農村建設成為生産發展、生活寬裕、生態文明的社會主義新農村。
第四,應加大宣傳教育力度。由於實施農村清潔工程的主體是農民,因此在加強污水、垃圾等治理的同時,各地應採取多種有效形式加大宣傳力度,引導農民轉變觀念、移風易俗,不斷增強農民維護環境衛生的責任感。要加強對農民的科普教育和政策引導,建立健全村規民約,結合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創建,不斷增強農民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我約束的能力,培育農民關心生態、關心環境衛生的良好風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