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眾多媒體記者在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門前採訪。當日,三鹿問題奶粉系列刑事案件一審宣判。據介紹,此次一審宣判的三鹿問題奶粉系列刑事案件包括:生産銷售含有三聚氰胺混合物的張玉軍、張彥章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向原奶中添加含三聚氰胺混合物並銷售給三鹿集團的張闔社等4人生産、銷售有毒食品案;生産銷售含有三聚氰胺混合物的高俊傑等4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向原奶中添加含三聚氰胺混合物並銷售給三鹿集團的董少英等5人生産、銷售有毒食品案;向原奶中添加含有三聚氰胺混合物並銷售給三鹿集團的耿金平等2人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三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田文華、王玉良、杭志奇、吳聚生等四名原三鹿集團高級管理人員生産、銷售偽劣産品案。 新華社記者 王民 攝
1月22日,一名外國媒體記者在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門前拍攝。 新華社記者 王民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