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28日電(記者 李菲)記者近日從民政部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了解到,儘管我國養老服務事業發展取得了一些成績,但還存在著供需矛盾突出、供需結構失調等問題。
據介紹,截止到2007年底,我國60歲以上的老年人1.53億,各類老年福利機構床位總數213萬多張,只有全國老年人總數的1.4%,與發達國家5%至7%和一些發展中國家2%至3%的比例相比,差距很大。
與此同時,部分地區卻出現了床位閒置的現象。之所以出現這種現象,主要是因為部分地區缺乏科學規劃,導致服務供給與服務需求嚴重失衡。服務需求的滿足不是量上的簡單對齊,而是服務量、服務結構的合理匹配。
相關負責人表示,發展養老機構,如果不能針對不同的服務需求特點,進行科學規劃和合理配置,必然造成養老資源及服務需求結構性過剩。
這位負責人表示,根據經濟狀況和支付能力的不同,老年人大致可以分為三類:第一類是“三無”“五保”“低保”等特殊經濟困難老年人;第二類是普通經濟收入的老年人;第三類是高收入的老年人。這三類老年人在不同的地區,由於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差異,劃分標準有所不同。
另外,如果按照自理能力和服務要求來劃分,老年人大致可以分為生活能夠自理、半自理、不能自理的三類老年人,即通常所講的自理老人、介助老人、介護老人。同時,任何養老機構都存在著一定的服務半徑,如果機構位置超出一定的服務半徑,其吸引老年人的程度就會大大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