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改革委:防止生豬價格過度下跌有利於穩定生産和保障供應
新華社北京2月1日電(記者江國成)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有關負責人1日表示,防止生豬價格過度下跌有利於保護養殖戶的積極性,防止生豬生産和豬肉價格再度陷入大起大落與暴漲暴跌的週期性波動,也有利於保障市場穩定供應。
這位負責人説,近期,受生産週期性波動影響,生豬生産恢復較快,生豬、能繁母豬存欄量顯著增加,部分主産省生豬價格已出現明顯下跌的苗頭,養殖效益下滑較多。預計二季度以後生豬供給會進一步增加,價格可能再次大幅度下跌。
為防止生豬市場價格的過度波動,造成生産的大起大落,維護養殖戶利益、保障市場供應,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農業部、商務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質檢總局日前聯合發佈並實施《防止生豬價格過度下跌調控預案(暫行)》。
這位負責人説,2007年豬肉價格大幅上漲後,國家已經出臺了多項扶持措施,目前生豬生産逐漸恢復。如生豬生産繼續擴大,今後再出現價格大幅下跌的情況,而政府沒有相應措施,將再度嚴重挫傷養殖戶積極性,不利於生豬生産的穩定發展。
這位負責人強調,由於生豬市場調控涉及多個部門、各級政府,需要根據市場情況變化,合理把握出臺措施的時機和力度,制定上述預案,預先選擇預警目標、劃分預警區域、制定相應響應機制及配套措施,以增強政府調控的前瞻性、預見性和科學性是非常必要的。
這位負責人説,我國生豬市場是充分競爭的市場,市場機制在調節生豬生産和供求方面發揮著基礎性作用,這對於促進生豬生産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但同時,由於生豬生産面臨市場、疫病雙重風險,又不能完全放任由市場進行調節,政府有必要進行適當調控。
在設置調控目標時,上述預案按略低於生豬盈虧平衡點確定主要調控目標,以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優勝劣汰的基礎性作用,淘汰部分落後的生豬生産能力,促進生豬生産的長期穩定發展;在制定響應機制時,主要採取加強信息發佈預警、中央和地方政府收購和儲備等市場化手段,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自我調節作用,引導養殖戶合理安排生産,調節市場供求關係,穩定生豬價格。
去年,為建立生豬生産穩定發展的長效機制,國務院出臺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包括能繁母豬補貼、獎勵生豬調出大縣、生豬政策性保險、建立健全生豬疫病防控體系和生豬良種繁育體系等著眼于長期的扶持政策,增加政府儲備投放,向城鄉低保對象和家庭經濟困難的大中專院校學生發放臨時補貼等應對豬肉價格過度上漲的措施。
述評:保障豬肉市場穩定生産和供應的重要舉措
新華社北京2月1日電(新華社記者 江國成)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農業部、商務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質檢總局日前聯合發佈了《防止生豬價格過度下跌調控預案(暫行)》。這是我國為防止農産品價格暴跌出臺的首部調控預案。
近30年來,每隔數年,我國的生豬生産往往出現週期性波動,表現為生豬生産供大於求時,豬肉價格逐步回落,低於成本線,導致養殖戶虧損,不得不宰殺母豬,少養豬,進而帶來苗豬和豬肉供應量回落,直至供不應求,推動價格逐步走高。與此同時,價格的上漲會刺激越來越多的農戶養豬。隨著生豬數量越來越多,豬肉供應又將供大於求,價格又將下跌,完成一個波動週期。
2006-2007年,由於國內外生豬飼料糧玉米價格大幅上漲,豬藍耳病的流行和農村勞動力價格的上漲,生豬生産成本和風險居高不下,許多養殖戶虧損纍纍,只能宰殺母豬,致使生豬數量銳減,豬肉供不應求,肉價短時間內漲幅過大。
生豬生産是農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農民收入的重要來源,豬肉是大多數城鄉居民的主要副食品。穩定生豬生産,保持合理的價格水平,對增加農民收入、滿足市場供應、促進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為建立生豬生産穩定發展的長效機制,國務院出臺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包括能繁母豬補貼、獎勵生豬調出大縣、生豬政策性保險、建立健全生豬疫病防控體系和生豬良種繁育體系等著眼于長期的扶持政策,增加政府儲備投放、向城鄉低保對象和家庭經濟困難的大中專院校學生發放臨時補貼等應對豬肉價格過度上漲的措施。
2007年豬肉價格大幅上漲後,由於上述措施發揮作用,目前生豬生産逐漸恢復,一些主産區甚至出現供大於求的苗頭。
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如生豬生産繼續擴大,今後再出現價格大幅下跌的情況,而政府沒有相應措施,將再度嚴重挫傷養殖戶積極性,不利於生豬生産的穩定發展。
為此,國家適時出臺上述預案,要求當豬糧比價(生豬出場價格與玉米批發價格的比值)達到盈虧平衡點時開始預警,根據情況啟動相應響應機制,並根據豬糧比價下降的程度調整調控力度,使豬糧比價不至於下降過多,這樣,既能夠發揮市場機制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又可緩解生豬生産的週期性波動,無論從短期還是從長期來看,均有利於生豬生産的穩定發展。
國家相應的干預措施包括:發佈生豬市場預警信息;適當增加中央和地方凍肉儲備;由財政貼息,鼓勵大型豬肉加工企業增加商業儲備;進一步增加中央和地方儲備,直至再進一步增加中央儲備,進一步提供養豬補貼,加強進出口調節等措施。
只要中央和地方政府相關部門能夠按照上述預案的要求,堅持“市場主導、政府調控”的原則,各司其職,就一定能夠穩定生豬生産,保障市場供應,實現生産者和消費者的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