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10日電
新華社特約評論員
首都機場集團公司原董事長李培英,因貪污、受賄罪被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此前已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李培英身為國有大型企業的領導人員,本應以發展國有企業為己任,忠於職守,廉潔從業,但他卻無視黨紀國法,大肆貪污受賄,數額特別巨大,受到黨紀國法的嚴懲,完全是咎由自取。其影響十分惡劣,教訓極其深刻。
黨員領導幹部要切實加強黨性修養,樹立和弘揚優良作風。隨著職務的升遷,李培英放棄世界觀改造,把一名共産黨員應有的責任和義務完全拋在腦後,追求低級趣味,熱衷於賭博,大肆貪污受賄,最終落得個身敗名裂的下場。李培英案件再一次告誡我們,每一個黨員領導幹部只有加強黨性修養,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才能正確對待和行使權力,才能抵禦各種錯誤思想的侵蝕。黨員領導幹部要牢固樹立馬克思主義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以對黨和人民負責的態度認真履行職責;要培養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明辨是非,克己慎行;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勵,自覺接受黨組織、黨員和群眾的監督,始終保持共産黨員的政治本色,始終忠誠於人民的利益,忠誠于黨的事業。
國有企業領導人員要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李培英違反組織原則,濫用職權,擅自決定對外投資、借貸、擔保等重大事項,隨意調撥資金,違規投資,非法拆借,數額巨大,給國家和企業造成重大損失。李培英案件充分表明,國有企業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必須切實增強執行制度的自覺性,嚴格按規章制度辦事。要堅決執行民主集中制,按照議事規則進行決策,特別是涉及企業生産經營的重大決策、重大項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大額度資金運作等事項,必須由企業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決不允許個人專斷。要加強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有章不循的,要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違者必究。要根據形勢的發展變化,進一步完善現有規章制度,切實把制度建設作為國有企業有效防治腐敗的根本途徑。
要加強國有企業黨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李培英案件的發生,一定程度上暴露出對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監督還存在著漏洞和薄弱環節。要堅持黨對國有企業的政治領導,按照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繼續探索充分發揮企業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的方法和途徑。國有企業領導人員要自覺接受黨組織和職工群眾的監督。要加強國有企業紀檢監察工作,嚴格執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試行)》,認真落實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自律的“七項要求”。要切實加強對企業國有資産的監管,強化對企業産權交易、資本運營、財務管理、營銷採購、工程項目等企業經營管理關鍵環節的監督檢查,加強高風險投資業務的監管和預警防範,加強對擔保、借貸等方面的風險管理。要深入開展企業效能監察,強化企業風險管理,加強對經營管理者履職行為的過程監督。要根據國有企業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把強化資金管理作為重點,加強對股票、期貨、期權、委託理財等投資行為的監管,加強現金流和資金鏈管理,嚴格控制資金流向,防止國有資産流失。要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加強監督檢查,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面的失職行為,要嚴肅追究責任。通過各種措施和制度保障,確保國有企業領導人正確行使權力,確保國有企業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