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京2月22日電(記者 姜帆)由於自來水水源受到污染,江蘇鹽城市鹽都區、亭湖區、新區、開發區等地大範圍斷水,至少20萬居民受影響。這並不是鹽城第一次遭遇類似的公共危機:2006年7月28日,鹽城市所屬射陽縣臨海化工廠發生爆炸,造成22人死亡;2007年3月11日,一艘裝有稀鹽酸的運輸船在鹽寶河鹽都區龍岡鎮軍營村河段碰撞沉沒,部分稀鹽酸泄漏,該河段正處於自來水廠取水口上遊……一次次危機為後發達的鹽城地區敲響了環保警鐘。
提到環境污染,人們往往首先想到經濟發達的珠三角、長三角。然而發生在蘇北鹽城市的一系列事件卻告訴我們,一些欠發達、後發達地區的環境危機一點也不“遜色”于發達地區,它強烈地警示人們:如果不切實踐行科學發展觀,發生在發達地區的環境悲劇,就將並已經在後發達地區重演。
放在産業轉移的大背景下,發生這樣的情況並不特別令人吃驚。一份來自江蘇省外經貿廳的統計顯示,一年多來,蘇南五市向蘇北轉移500萬元以上項目700多個,項目總投資額281.1億元,蘇北實際引資額143億元。令人憂慮的是,經濟落後的蘇北能否嚴把産業升級關口?從鹽城來看,去年12月18日,鹽城市政府通過了《建設鹽城“清水走廊”三年行動方案》,基本內容是用3年時間確保蟒蛇河、通榆河、射陽河境內三條主要河流斷面水質達到地表二類、三類標準。其中的蟒蛇河就是這次受污染水廠水源地新洋港河的別稱。
儘管如此,也不能説明此次自來水污染事件純屬偶然,地方政府全無責任。實際上,按照鹽都區2008年5月出臺的飲用水源整治方案,在2008年年底前,就應該取締市區飲用水源保護區蟒蛇河、新洋港沿岸所有工業排污口,關閉搬遷全區境內所有規定關閉搬遷的化工企業。事實證明,這個方案沒有得到有效地貫徹落實。
造成有方案無實施的原因很多,客觀困難只是其中一個方面,更深層次的原因乃是違背科學發展的要求。記者在2003年的一篇舊報道中看到這樣的提法:鹽都將“引導企業向‘專、精、特、新’方向發展,發展一批‘小規模、大群體’的特色企業群”,其中之一就是化工企業。
每一個面對發展衝動的地方政府幾乎都要面對同樣抉擇:是把踐行科學發展的思想停留在難以貫徹執行的方案中,賭危險永遠不會演化成危機,還是言行一致,不再重復發達地區已走過的“先污染,後治理”老路?事實告訴我們:只要達到一定規模,概率再小的事件都會變成現實。鹽城發生的危機,應該使正在努力承接發達地區産業轉移的後發達地區幡然猛醒、引為鑒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