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天津2月25日電(記者鄒蘭)天津將通過個人繳費加財政補貼的籌資辦法,使全市農村居民、沒有就業能力的城鎮居民獲得基本養老保障,從而實現人人老有所養。
日前,天津市政府常務會議原則通過《天津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障規定》。從今年起,無論具有天津市農業戶籍、從事農林牧漁勞動、年滿18周歲不滿60周歲的農村居民,還是喪失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或者沒有就業能力的城鎮居民,只要自己願意,都可參加城鄉統一的居民養老保障。
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孔長起介紹,天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障的繳費標準,都以上一年度天津市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繳費基數。但考慮到城鄉不同群體的經濟承受能力,參保個人可以根據自身經濟狀況,選擇每年按10%至30%的費率繳納,繳費全部記入個人賬戶。達到退休年齡領取養老金時,政府財政在個人賬戶基礎上,另給予每月一定數額的基礎養老金補貼。目前,天津市基礎養老金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
他介紹,按上述方案,2009年當年達到退休年齡,並一次性繳足15年養老保險費用的人員,個人賬戶養老金最低可達到105元,加上財政補貼的基礎養老金150元,每月可領取255元。今後隨著農民純收入逐年提高,天津城鄉居民養老金也會逐年增長。
目前,天津有51萬超過60歲的農村老人,城市中沒有養老保障的老年人也有近20萬人。孔長起説,天津特別為這些老人設計了城鄉老人基本生活費補助辦法。根據60歲以上、70歲以上、80歲以上的不同年齡段,分別給予每人每月60元、70元、80元的生活費,城鄉補助標準一致,費用由財政負擔。
天津市18歲至59歲的農村戶籍人口目前有139萬人。今後全市城鄉居民中,每年新進入60歲的老人將有4萬人,其中農村為3.1萬人。
近年來天津市社會保障不斷完善,截至目前,城鎮職工、在天津就業的外國人和臺港澳人員、農村戶籍務工人員都已被納入基本養老保險保障範圍。隨著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障規定的出臺和實施,天津將實現全民享受養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