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2月25日電(記者孔博)廣州市人民檢察院25日透露,對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的蔡某某等3人結夥銷售含“瘦肉精”生豬案,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檢察院迅速審查辦理,于24日以涉嫌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批准逮捕蔡某某等3人。
廣州發生造成多人中毒的“瘦肉精”事件後,廣州市檢察機關高度重視,積極發揮檢察職能,確保相關案件依法從快處理,廣州市天河區、白雲區、增城市3個區市檢察院適時介入偵查,對已被刑事拘留的10名犯罪嫌疑人的偵查取證工作與公安機關進行溝通,依法引導公安機關以適當罪名收集固定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