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烏魯木齊3月18日電(記者潘瑩)繼“糖脂寧膠囊”假藥事件之後,新疆再次發現“降糖”假藥,目前尚未接到有患者出現不良反應的報告。
記者18日從烏魯木齊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獲悉,標識為吉林省輝南輝發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生産、批號分別為070201、070301、060101的“唐欣速康TM降糖膠囊”(國藥準字Z22026317)已被確定為假藥。此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接到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患者的舉報,懷疑標識為吉林省輝南輝發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生産的批號為070201的“唐欣速康TM降糖膠囊”(國藥準字Z22026317)存在質量問題。經過新疆藥檢所抽驗後,在070201、070301、060101等3個批號的“唐欣速康TM降糖膠囊”中均發現被非法添加了含有處方外的降糖化學成分“格列本”,根據《藥品管理法》有關規定,認定該藥品為假藥。
烏魯木齊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稽查處有關負責人説,3月8日,烏魯木齊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接到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藥監局《關於查控涉嫌假冒吉林省輝南輝發只要股份有限公司生産“降糖膠囊”的緊急通知》後,立即啟動應急Ⅱ級預案,對轄區涉藥單位展開查控工作。
檢查中發現,烏魯木齊市某民營醫院在銷售這種“降糖膠囊”。經調查,這家醫院是從吉林省輝南輝發制藥股份有限公司在新疆的“銷售商”杜丙全手中購進此藥,並經該院糖尿病科銷售給部分糖尿病患者。 經吉林省輝南輝發制藥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初步認定,杜丙全並不是這家企業授權委託的銷售商。目前,杜丙全已下落不明,藥監部門正與公安機關積極配合,對此案進行進一步調查。
為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用藥安全,烏魯木齊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出用藥警示:凡是正在服用吉林省輝南輝發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生産的批號為070201、070301、060101的“唐欣速康TM降糖膠囊”(國藥準字Z22026317)的糖尿病患者,應立即停止服用,並立即與藥監部門聯絡。
截至18日22時發稿時,記者了解到,銷售“降糖”假藥的上述民營醫院已向患者作出退款處理,烏魯木齊已查明共有11位患者曾服用此藥,現已查控26盒。
對此,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表示,關於這種“降糖”假藥”如何流入新疆、其他地區是否發現等情況有待進一步調查。
今年1月中下旬,新疆喀什地區莎車縣2名糖尿病患者在服用藥品“糖脂寧膠囊”後,出現疑似低血糖並發癥,兩人相繼死亡。據調查,這2名患者生前服用的“糖脂寧膠囊”標識為“廣西平南制藥廠”生産,批號為081101,同樣被非法添加了含有處方外的降糖化學成分“格列本”,係假冒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