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27日電(記者 王宇、姚均芳)記者從中國人民銀行獲悉,為進一步強化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登記託管結算制度建設,日前,中國人民銀行對外發佈了《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登記託管結算管理辦法》。
《辦法》共八章五十條,從債券登記託管結算機構的職能與管理、債券登記、託管和結算的相關業務環節、參與各方的權利義務和法律責任等方面進行了規範。此外,《辦法》還明確了債券賬戶電子簿記的效力、債券登記託管結算機構自身財産與託管資産之間的隔離、結算財産履約優先等一系列重要的制度安排,進一步強化和完善了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登記託管結算制度框架,為債券登記、託管和結算業務的安全、高效開展夯實了基礎。
據介紹,債券登記、託管、結算是債券市場風險防範的重要環節,債券登記、託管、結算體系的規範運行是債券市場功能有效發揮的重要保障,也是保護市場參與者合法權益、促進債券市場健康發展的必要基礎。從國際經驗來看,發達國家普遍通過立法對證券(含債券)的登記、託管、結算進行專門規範;一些國際組織也陸續提出了相關建議和推薦標準,對證券登記託管結算體系的法制環境提出了明確要求。
此前,關於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登記、託管和結算的規範多散見於中國人民銀行發佈的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中,而隨著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快速發展,新産品和新交易方式不斷創新,業務運作日益複雜化、精細化,市場成員對債券登記、託管、結算環節的風險防範越發重視,對相關制度建設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此,在總結銀行間債券市場實踐經驗的基礎上,中國人民銀行吸收國內相關立法精神,借鑒國際經驗,制定了《辦法》。
央行表示,《辦法》是銀行間債券市場基礎性規章制度之一,是銀行間債券市場管理制度體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辦法》的實施將有利於進一步規範債券登記、託管和結算業務開展、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防範相關業務風險、促進債券市場功能發揮。《辦法》的出臺是我國債券市場制度建設的重大進展,對我國債券市場的健康、規範發展將具有深遠意義。
《辦法》自2009年5月4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