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30日電(記者李志勇)北京市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30日公佈了《北京市樓宇內生産經營單位安全生産規範(試行)》,並將於4月1日起開始實施。這也是目前國內首個專門針對樓宇內存在多個生産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産規範。
該規範針對兩個以上産權單位、産權單位與使用單位在同一樓宇內,或産權單位出租給兩個以上使用單位從事生産經營活動的,對産權單位、物業單位、使用單位的安全生産管理和責任進行了規定,並明確産權單位、使用單位是樓宇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
北京市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巡視員劉岩介紹,與這個規範相比,以前沒有明確規定過一個樓內的多個單位在安全上負什麼責任,物業公司在服務上也只是按照物業條例執行,在安全上沒有具體規範可循。
長期以來,城市樓宇內産權單位、物業單位、使用單位三方之間的安全管理職責一直不清晰,在檢查中經常出現互相推諉、扯皮的問題,應急處置能力嚴重不足,使得城市樓宇已成為重特大事故的易發區域。
而這次新公佈的規範對於各方的安全責任作出了明確規定,避免了多主體職責不清的問題,同時強化了公共區域、消防設施、重要設施的管理,能夠達到有效控制和減少事故發生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