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10日電(記者江國成)據國家統計局10日介紹,2007年,我國信息化發展總指數比上年增長15.85%,延續了本世紀前6年持續上升的趨勢。
國家統計局統計科學研究所負責人楊京英在國家信息中心在此間舉辦的“2009中國信息化報告會”上説,本世紀前6年,世界信息化發展總指數年均增長速度為8.4%,而同期我國的增速為14.63%,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8倍。
最新報告表明,2007年中國信息化發展總指數為0.630,比上年增長15.85%,在比較研究的33個國家中繼續位居第24位。
由於中國信息化以較快速度推進,2006年從信息化發展中低水平國家首次跨入信息化發展中等水平國家行列,但信息化分類指數與發達國家比仍存在較大差距。
信息化是當今經濟社會發展的大趨勢,信息化水平的高低,已經成為衡量一個國家和地區國際競爭力的重要因素。信息化發展指數(IDI)是由全面反映信息化發展水平的5大要素(信息化基礎設施、信息化使用、知識水平、發展環境與效果和信息消費)合成的一個複合指標。
這家研究機構將被選擇的33個國家(地區)依據信息化發展水平劃分為5個類型國家(地區),中國屬於信息化發展中等水平類型國家。
第一類為信息化發展高水平國家(地區):包括瑞典、英國、丹麥、荷蘭、美國、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亞、德國、芬蘭共10個國家。2006年,這些國家的信息化發展總指數平均為0.953,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47倍。
第二類為信息化發展中高水平國家(地區):包括法國、中國香港、韓國、新西蘭、新加坡、意大利、西班牙共7個國家(地區)。2006年這些國家(地區)信息化發展總指數平均為0.863,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33倍。
第三類為信息化發展中等水平國家(地區):包括俄羅斯、波蘭、巴西、馬來西亞、阿根廷、墨西哥、中國、泰國共8個國家。2006年這些國家信息化發展總指數平均為0.673,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04倍。
第四類國家為信息化發展中低水平國家(地區):包括委內瑞拉、菲律賓、阿塞拜疆、斯裏蘭卡、印度、巴基斯坦、尼日利亞,共7個國家。2006年這些國家信息化發展總指數平均為0.488。
第五類是信息化發展低水平國家(地區):孟加拉國。2006年該國家信息化發展總指數為0.309,相當於世界平均水平的48%和信息化高水平國家(地區)的32%。
楊京英建議,我國應按照中央要求,大力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的融合,進一步強化信息化基礎、縮小城鄉數字鴻溝、提高企業電子商務水平,發揮信息化的帶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