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規範集中清理執行積案結案標準的通知》(下稱《通知》)日前已由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聯合下發。今天(4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全國清理執行積案活動第五次視頻會議,對各地法院貫徹執行《通知》進行部署、提出具體要求。會議強調,各地法院要準確理解和把握《通知》內容,在清理積案活動中做到認真負責、紮實細緻,努力實現清理執行積案的目標。
會議指出,《通知》是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法院經過慎重研究後出臺的,所定結案標準對於清理積案活動中案件如何結案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各地法院應嚴格按照《通知》的要求執行。對於此前已經制定結案標準並在轄區內實施的省份,要對照《通知》規定的結案標準逐案嚴格把關,凡是與《通知》內容不符的標準一律不得再適用,凡是不符合《通知》結案標準的案件不得報結。
會議強調,對於所有未結執行積案,各地法院應當嚴格按照《通知》規定的標準結案,所做的全部執行工作必須在案卷中有所體現。對於《通知》明確規定為不得結案處理的案件,一律要從已結案件總數中除去。中止執行的案件一律不得報結,應作為未結執行案件統計。
據了解,全國清理積案領導小組將在近期再次派出中央督查組,對各地清理積案的工作情況進行檢查驗收。(記者 白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