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4月18日電(記者沈洋)南昌市紀委日前公佈了2009年治理中小學亂收費實施方案,教師“亂辦班”、有償家教及擅自徵訂、誘導或強制學生購買教輔資料的“以教謀私”行為將被嚴肅查處。
根據實施方案要求,將嚴禁教師舉辦或與社會辦學機構合作舉辦向學生收費的各種培訓班、補習班、提高班等有償補課培訓。對教師“亂辦班”、有償家教及擅自徵訂、誘導或強制學生購買教輔資料的“以教謀私”行為堅決查處。
方案規定,中小學教材須在教學用書目錄內選用,嚴禁選用目錄以外的教材。嚴禁任何部門、學校、教師向學生推銷或變相推銷教輔材料等。同時,民辦學校收取費用和標準,由學校制定後,須報物價部門批准並報教育主管部門備案和公示。
此外,嚴禁中小學“一邊免費,一邊亂收費”,政府舉辦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除按規定向學生收取作業本費外,一律不得向學生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嚴禁任何部門、學校及教師統一或變相強制向學生收取教輔材料費、校服費、保險費、住宿費等各項代收費和各種服務性收費。
南昌市紀委將對亂收費嚴重的地方和學校,酌減專項經費,對學校和有關責任人評先、評優、晉級、評定職稱實行“一票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