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23日電(記者 公磊)北京市各級法院從23日起將逐步設立專門從事訴訟事務管理與服務的機構——審判事務管理辦公室,通過該機構可以為當事人提供訴訟引導、查詢案件、代收訴訟材料等“一站式”服務。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供的數據顯示,2008年北京市各級法院共受理案件393917件,同比上升6.3%,審結案件384956件,同比上升4.3%,收案數和結案數均為歷史上最多一年。案件的大量增加,使審判人員工作量達到超負荷狀態,儘管如此仍無法滿足人民群眾對法院工作的要求。有的當事人反映,到法院打官司人難找、事難辦,往往因為一件事情需要多次往返法院,訴訟非常不便。針對群眾的意見,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決定在全市各級法院設立審判管理辦公室。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于厚森介紹,成立審判事務管理辦公室目的就是把重復性強、工作量大、分散性的事務性工作從審判工作中分離出來,集中負責、統一辦理。審判事務管理辦公室具有8項主要職能,即訴訟引導、案件查詢、訴訟材料收轉、上訴材料審查與辦理、案件轉移、司法鑒定、訴前保全和訴訟保全提示、調卷。審判事務集中管理後,可以為群眾訴訟提供便利、快捷的“一條龍”服務,保證當事人到法院有人接待、諮詢問題有人回答、提交訴訟材料有人接收、訴訟活動有人引導,切實解決法院訴訟服務欠缺的問題。
于厚森説,在方便群眾的同時,審判事務管理辦公室的設立還能夠整合審判資源,把法官從收材料等事務性工作中解放出來,使他們集中精力辦案,降低群眾訴訟成本和法院司法成本。此外,還可以針對審判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環節,查找管理上的空白和漏洞,規範司法行為,實現司法服務、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的良性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