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石家莊4月29日電(記者 楊守勇、王炳美)今年3月,河北省涉縣工商局12315申訴舉報中心接到群眾舉報,稱縣城一家電商場在促銷中宣傳該商場銷售的某些商品可享受“家電下鄉”政策,誤導消費者。工商部門接報後,迅速前去調查。原來,這家商場並不是“家電下鄉”指定經銷商,但在其發放的宣傳單中印有“在本店購買品牌家電,可以獲得政府補貼13%”字樣,引誘消費者上當購買。
據工商人員介紹,涉縣這家商場打著“家電下鄉”的幌子,假借國家有關政策進行虛假宣傳,其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四條:“廣告不得含有虛假的內容,不得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為此,工商執法人員責令該商場立即停止虛假宣傳和誤導消費者的行為,沒收虛假宣傳單2000余份,並對該商場進行立案查處。
“家電下鄉”作為政府支持“三農”、激活農村消費的重要措施,受到了農民朋友的歡迎。但當前,一些不法經銷商假借“家電下鄉”政策欺騙消費者的現象時有發生。消費者不但花高價購買了家電産品,而且根本無法獲得政府的相應補貼。消費者發現上當後,即使找上門,商家也會找出各種藉口搪塞消費者。因此,工商部門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買“家電下鄉”商品時一定要擦亮眼睛,謹防上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