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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軍委下發進一步加強高中級幹部作風建設意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5月17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5月17日電 經胡錦濤主席批准,中央軍委日前下發《中央軍委關於進一步加強軍隊高中級幹部作風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強調,高中級幹部一定要深刻認識新形勢下加強作風建設的極端重要性,自覺發揚我黨我軍的優良傳統和作風,用自身的模範行動影響和帶動部隊,從思想上、政治上、組織上確保我軍始終成為黨絕對領導下的人民軍隊,確保國防和軍隊建設科學發展,確保有效履行新世紀新階段我軍歷史使命。

    《意見》充分貫徹黨的三代領導核心和胡主席關於加強作風建設的一系列重要論述,特別是胡主席在十七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和軍委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專題民主生活會等重要會議上的講話精神,認真分析高中級幹部作風建設的形勢,明確提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加強軍隊高中級幹部作風建設的總體要求、主要任務和措施辦法。頒發實施這個《意見》,是堅持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為指導,適應新的形勢任務,系統部署、全面加強軍隊高中級幹部作風建設的重要指導性文件,是全軍第一批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的重要制度性成果,對於在新的起點上進一步加強軍隊高中級幹部作風建設,保持我軍性質、本色和作風,推動部隊建設科學發展,有效履行新世紀新階段我軍歷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意見》指出,新的形勢任務對加強高中級幹部作風建設提出更高要求。面對意識形態領域鬥爭更加尖銳複雜的情況,高中級幹部必須堅定理想信念,始終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堅定;全面履行新世紀新階段我軍歷史使命,高中級幹部必須帶頭盡職盡責,始終把心思和精力放在提高打贏信息化條件下局部戰爭這個核心軍事能力上;按照科學發展觀要求推動部隊建設又好又快發展,高中級幹部必須堅持求真務實,始終以良好的作風狠抓工作落實;加強軍隊黨組織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高中級幹部必須加強黨性修養,始終保持共産黨人的政治本色。

    《意見》明確,加強軍隊高中級幹部作風建設的總體要求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學習貫徹胡主席關於加強作風建設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著眼紮實推進軍隊黨組織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大力培育“忠誠于黨,熱愛人民,報效國家,獻身使命,崇尚榮譽”的當代革命軍人核心價值觀,以加強領導幹部黨性修養、樹立和弘揚優良作風為重點,以嚴格執行和維護黨的紀律、健全和落實制度規定為抓手,以解決黨性黨風黨紀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為突破口,堅持標本兼治、糾建並舉,努力實現高中級幹部作風的進一步轉變,為推動部隊建設科學發展、完成以軍事鬥爭準備為龍頭的各項任務提供過硬的作風保證。

    《意見》提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加強高中級幹部作風建設的主要任務是: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著力解決個人主義嚴重的問題;發揚理論聯絡實際的學風,著力解決學習膚淺和學用脫節的問題;樹立正確的事業觀工作觀政績觀,著力解決工作指導思想不端正和履職盡責不到位的問題;堅持依法指導和開展工作,著力解決工作指導方式不科學的問題;增強黨內生活的原則性戰鬥性,著力解決奉行好人主義的問題;嚴格遵守和維護黨的紀律,著力解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問題;大力弘揚艱苦奮鬥精神,著力解決奢侈浪費和貪圖享樂的問題。

    《意見》根據中央有關精神,鮮明提出要建立和實行領導幹部問責制,解決工作失職失誤追究不嚴的問題;積極穩妥地開展巡視工作,加強對軍級以上黨委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主官的有效監督。強調高中級幹部要落實抓基層聯絡點、服務基層承諾制、到部隊代職、蹲點和下連當兵等制度,積極主動為部隊做好事、辦實事、解難事。團級以上單位每年至少對高中級幹部履職盡責情況進行一次講評。要加強對高中級幹部執行黨的紀律情況的檢查,嚴肅查處各種違紀違法問題。

    《意見》要求,各級黨委要把加強高中級幹部作風建設作為重大政治任務來抓,書記、副書記要履行好第一責任人的職責。要進一步健全完善教育、管理和監督機制,積極探索加強高中級幹部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舉措。要樹立正確的用人導向、工作導向和輿論導向。要堅持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領導為部屬作表率,機關為部隊作表率,軍委、總部為全軍作表率。

廖錫龍:進一步加強軍隊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

    新華社北京7月19日電(記者 胥金章 程雲傑)全軍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組長、解放軍總後勤部部長廖錫龍19日在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説,隨著軍隊現代化建設和軍事鬥爭準備進程的加快,軍隊各級領導幹部擔負的經濟責任越來越大,經濟責任審計的任務也越來越重。

    解放軍審計署最新公佈的數字顯示,10年來,全軍累計有13594名領導幹部接受了經濟責任審計,其中,“十五”以來接受審計的領導幹部達9828名。“十一五”期間,全軍計劃審計負有經濟責任的團以上領導幹部4000名以上,其中,軍職領導幹部不少於100名。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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