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蘭州6月4日電(記者 連振祥)甘肅省近日向社會公佈了2009年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産審核的32家企業單位名單,要求這些企業在新聞媒體上公佈其主要污染物排放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記者從甘肅省環保局了解到,甘肅省環保局公佈的這32家企業,分佈在全省12個市州,有的是工業粉塵、二氧化硫和化學需氧量超標排放,有的是原料含有毒有害物質,有的是氨氮超標、生化需氧量、懸浮物和氰化物超標排放等,涉及建材、有色冶金、化工、機械製造、造紙、冶煉、採礦等行業。
甘肅省環保局要求,從名單公佈之日起一個月內,由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産企業單位所在地市州環境保護部門,督促該企業在當地的新聞媒體上公佈其主要污染物排放情況。公佈的主要內容包括:企業名稱、法人代表、企業所在地址、排放污染物名稱、排放方式、排放濃度和總量、超標、超總量情況、應執行的排放標準、總量限額以及排污費繳納情況等,並且在一年內委託諮詢機構完成清潔生産審核工作,並按審核要求實施節能減排措施。否則,依法處罰。
甘肅二氧化硫和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連續三年實現雙下降
新華社蘭州6月4日電(記者朱國亮、趙鋒)記者從4日召開的甘肅省政府新聞發佈會上了解到,甘肅省二氧化硫和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連續三年實現雙下降。
4日,甘肅省政府召開新聞發佈會,公佈了2008年甘肅省主要污染物減排進展情況。甘肅省環保局新聞發言人王新仲介紹,經環境保護部核查確認,2008年甘肅省二氧化硫排放量為50.15萬噸,比2007年下降4.17%,比2005年下降10.95%,提前完成了“十一五”二氧化硫減排任務;化學需氧量排放量為17.05萬噸,比2007年下降2.06%,比2005年下降6.31%。
據統計,2008年,甘肅省共完成96個工程減排和結構減排項目,減排二氧化硫7.99萬噸,化學需氧量1.28萬噸。
王新中説:“隨著甘肅各地污染減排工作的有力開展,一批突出的環境問題已經開始得到逐步解決,甘肅重點區域、流域環境質量持續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