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海口6月28日電(記者 趙葉蘋)記者從海南省林改辦獲悉,從過去1年多該省4個縣的試點看,林權改革得民心、順民意,極大釋放了林業發展的活力。海南省委、省政府從今年4月份開始,在全省範圍內全面推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讓安農富農的林改政策惠及全省農民。
海南自2007年11月開始在昌江、白沙、澄邁、屯昌4個縣開展集體林權改革試點工作,試點縣集體林地面積共221.6萬畝。海南林改部門在4個試點縣完成野外勘界面積215.8萬畝,佔集體林地總面積的97.4%;確權發證面積202.4萬畝,確權發證率97.2%,真正實現了“山定權、樹定根、人定心”。截至今年3月底,海南在4個縣開展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順利完成。
海南省林改辦主任關進平説,雖然4個縣林改試點涉及3045個村民小組,但因為此項改革順民心、得民意,林權改革試點工作進展十分順利。
海南省林改辦2008年11月進行檢查驗收工作時,隨機抽查280個農戶,群眾滿意度達100%。改革試點後的4個縣農民從“不願投入”轉變為“舍得投入”,從“被動管護”轉變為“主動管護”,從“要我造林”轉變為“我要造林”,新增造林面積15.9萬畝,充分顯示出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巨大活力。
關進平説,林改明晰林木所有權,使農戶直接佔有了生産資料,他們通過經營林地,發展林下經濟,大幅增加來自林業的收入。海南的林地佔土地面積近六成,其中集體林地1282萬畝,佔全省林地總面積的41.4%。只要堅持還利於民不動搖,隨著林改在全省18個市縣的全面展開,林改將成為海南數百萬農民增加收入的現實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