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長沙7月18日電(記者黃興華)連日來,湖南省關於普通高中“不得文、理分科”的規定引起社會關注和媒體熱議,對此,湖南省教育廳副廳長葛建中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禁止文理分科是針對普通高中教學制度作出的一項規定,不是高考改革方案。
葛建中説,普通高中“不得文、理分科”,是湖南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規範普通中小學辦學行為的規定》文件中的一項規定,這一規定所規範的是普通高中的教學制度,其目的在於進一步促進普通高中面向全體學生,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
葛建中認為,“應試教育”最為典型的表現之一就在於高中教學為適應高考的需要實行文理分科的教學制度。文理分科的弊端在於不僅忽視了學生全面發展的需要,而且忽視了面向全體學生的需要,還忽視了學生個性發展的需要。因此,文理分科教學制度是高中教學行為不規範的典型表現,也是在規範教學行為這一工作中,必須明確作出規定,予以糾正的一個重要方面。
葛建中同時表示,“不得文、理分科”將是一個逐步實現的過程。他説,湖南規定從今秋起,普通高中各年級教學均實行文理不分科,但要完全實現高中教學文理不分科的目標,從湖南實際情況看,目前還要解決三個方面的問題,即辦學指導思想還需要進一步端正,教學資源還有待進一步豐富,學生自主選擇還有待引導。
針對社會普通關注的文理不分科對高考有何影響的問題,葛建中強調,“不得文、理分科”不是高考改革方案。他介紹,湖南于2007年進入了全國高中新課程改革,為適應高中新課程,湖南正在醞釀高校招生改革方案,根據教育部的文件精神,新一輪的高考改革方案將進一步適應以普通高中新課程逐步推廣為重要標誌的素質教育的深入開展,促進高校招生考試改革與高中課程改革相結合。湖南的高考改革方案將體現這一精神,但是作為高校招生選拔性考試,高考有其自身的特點和規律,湖南新一輪高考改革方案將在教育部的指導下,從湖南實際出發,遵循高考自身的規律和特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