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重慶7月25日電(記者徐旭忠)近日,環境保護部出臺了《關於重慶市統籌城鄉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要求重慶完善環境保護優化經濟增長的新機制,創建統籌城鄉環境保護新模式,為探索中國特色環境保護新道路積累經驗。
重慶市于2007年9月被當時的國家環保總局批准成為全國首個統籌城鄉環境保護工作試點。試點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牢固樹立生態立市和環境優先的理念,以統籌城鄉環境保護為主線、以加強三峽庫區水環境安全保護為重點、以推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方式為核心、以創新環境保護政策為手段、以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為支撐,積極推進統籌城鄉環境綜合配套改革實驗。
《意見》要求重慶市從以下四個層面推進統籌城鄉環境保護工作:一是大力推進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城鄉一體化,完善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實施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程,穩步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二是全面加強三峽庫區水環境保護,開展工業園區污染集中防治示範,庫區環境問題研究和跟蹤監測,加強庫區生物多樣性保護和自然保護區管理。三是促進區域開發與環境保護協調發展,大力推進污染減排,積極創新一攬子環境經濟政策。四是加強環境基礎能力建設,開展生態環境監管體系建設示範,設立環保法庭和開展公益訴訟代理人制度試點,加快實施環保科技和工程示範等。
到2012年,重慶市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取得積極進展,統籌城鄉環境保護試驗區建設取得初步成效,環境監管能力和水平進一步提高,三峽庫區長江幹流水質達到Ⅱ類。到2020年,環境保護各項改革全面深化,形成統籌城鄉環境保護的制度體系。環境基礎設施基本完善,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三峽庫區長江幹流水質穩定保持Ⅱ類。